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年度审核申报指引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是中国大陆地区对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每年必须进行的合规审查程序,以下是年审的核心要点,适用于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如影视公司、制作公司等):


✅ 一、年审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统一安排)
  • 各地广电局可能会提前发布通知,需关注属地省/市广电局官网

✅ 二、年审对象

  • 凡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无论是否实际开展业务,均需参加年审。
  • 新证未满一年也需年审(如2024年7月领证,2025年1月仍需参加年审)

✅ 三、年审内容(重点)

审查项目 说明
机构基本信息 法人、地址、股东、注册资本等是否变更
人员情况 是否有3名以上相关专业人员(编导、摄像、播音等)
业务开展情况 是否制作/发行过广播电视节目(需提供作品或说明)
违规记录 是否被行政处罚、投诉、列入黑名单
许可证有效期 是否即将到期(需提前办理延续)

✅ 四、年审材料清单(以北京为例,各地略有差异)

  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审表》(官网下载)
  2.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 许可证正副本原件(需交回盖章)
  4. 年度业务开展情况报告(无业务也需写“无业务说明”)
  5. 专业人员名单及资质证明(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等)
  6. 其他材料(如变更说明、整改报告等)

✅ 五、年审结果

结果类型 说明
合格 继续有效,许可证加盖年审章
基本合格 需限期整改,整改后复审
不合格 许可证将被注销,不得继续从事节目制作业务

✅ 六、未年审后果

  • 许可证自动失效
  • 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影响公司参与招投标、备案、发行、合拍片等业务

✅ 七、实操建议

  • 提前准备:1月起就整理材料,避免3月扎堆
  • 无业务也要报:写“无业务说明”即可,不能不报
  • 人员挂靠需真实:部分省份会电话抽查人员社保
  • 关注属地通知:如“北京广电局”“上海文旅局”官网或公众号

✅ 八、查询入口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www.nrta.gov.cn
    → 选择“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 → 年审入口

📌 示例:无业务说明模板(可套用)

本公司自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以来,因市场及战略调整,2024年度未开展任何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发行等相关业务,无违法违规记录,特此说明。


如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市的,我可以帮你找2025年年审通知原文链接具体材料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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