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年报工作,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局)对持证机构进行年度监管的重要环节,以下是关于年报的核心要点:
✅ 一、年报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等),无论是否实际开展业务,均需按时提交年报。
✅ 二、年报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部分省份可能略有差异,需关注当地广电局通知)。
- 逾期未报将被列入异常名录,严重者可能被吊销许可证。
✅ 三、年报方式
登录系统: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 https://www.nrta.gov.cn
→ 选择“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系统”
(主要包括):
| 项目 | 内容示例 |
|---|---|
| 基本信息 | 机构名称、地址、法人、联系方式等 |
| 持证情况 | 许可证编号、有效期 |
| 业务开展情况 | 是否制作节目、制作数量、类型(电视剧、网络剧、综艺等) |
| 财务情况 | 营业收入、利润(部分省份要求) |
| 人员情况 | 从业人员数量、持证编辑人员数量 |
| 奖惩情况 | 是否被处罚、是否获奖 |
✅ 四、注意事项
| 项目 | 提醒 |
|---|---|
| 零业务也要报 | 即使未制作任何节目,也必须提交“零申报” |
| 信息真实 | 虚假填报将被列入黑名单,影响后续换证、年检 |
| 换证前必须完成年报 | 许可证每3年换发一次,未完成年报将无法换证 |
| 地方差异 | 北京、上海、广东等地可能要求纸质材料盖章或线下提交 |
✅ 五、未完成后果
- 列入异常经营名录
- 无法申请许可证换发
- 影响项目备案、发行许可、上线备案(如网剧、网络电影)
- 严重者被吊销许可证
✅ 六、建议操作流程(简版)
登录系统 → 2. 填写年报 → 3. 提交并截图保存 → 4. 关注是否需线下提交 → 5. 等待审核结果(系统或短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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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常用入口
- 国家广电总局年报系统入口:
https://zwfw.nrta.gov.cn
→ 选择“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系统”
如你需要,我可以帮你:
- 提供年报模板(Excel/系统填写样例)
- 检查你是否需要线下提交
- 帮你判断是否需要零申报
你只需告诉我:你在哪个省?是否去年制作了节目?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