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度审核申报提示

常见需年审的许可证类型

  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适用于影视制作公司)
  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适用于网络平台,如爱奇艺、B站等)
  3.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适用于电视台、广播电台)
  4. 《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证》(适用于卫星电视安装企业)

年审通用流程(以《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为例)

年审时间

  • 每年1月至3月(具体以各省局通知为准,逾期可能列入异常名录或吊销许可证)。

年审部门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中央单位)或 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如省广电局)。

所需材料

  • 基础材料
    • 年审申请表(省局官网下载);
    • 许可证原件(正副本);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年度业务报告(含节目制作量、合作平台、营收情况等)。
  • 专项材料(根据许可证类型):
    • 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需提供3部以上已发行或播出的作品证明(如发行许可证、播出合同);
    • 网络视听许可证:需提供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内容审核流程记录
    • 播出机构许可证:需提供收视率数据公益广告播出记录

审核重点

  • 内容合规:是否存在违规引进境外节目、未备案的综艺或电视剧等;
  • 资质有效性:股东变化、地址变更是否及时报备;
  • 经营异常:连续两年无实际业务可能被视为“空壳”公司,面临注销风险。

未通过年审的后果

  • 限期整改(3个月内补交材料);
  • 暂停业务(新节目无法备案或上线);
  • 吊销许可证(严重违规或连续两年未参审)。

注意事项

  1. 地方差异:如北京、上海等地要求线上提交+线下递交,部分省份需审计报告
  2. 作品时效:节目制作许可证年审需提供近一年内制作发行的作品(2023年年审需2022年3月后发行的作品)。
  3. 提前准备:12月起可提前整理材料,避免因春节延误。

快速自查清单

检查项 是否完成
许可证有效期≥6个月
3部以上作品证明
营业执照与许可证信息一致(地址/法人)
无行政处罚记录(通过“信用中国”查询)

官方渠道

  • 国家广电总局官网http://www.nrta.gov.cn → 搜索“年度审核通知”
  • 地方省局:如“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官网→政务服务→年审专栏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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