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是中国大陆对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进行的一项年度合规审查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负责实施,年检的目的是确保持证机构持续符合法定条件,规范节目制作经营行为。
✅ 一、年检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所有机构,包括:
- 国有、民营、外资(有限制)节目制作公司;
- 影视制作公司、动画公司、纪录片公司等;
- 许可证有效期内的机构(无论是否实际开展业务)。
✅ 二、年检时间(以近年为参考)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为集中年检期;
- 部分省份可能提前通知,需关注省级广电局官网或全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系统。
✅ 三、年检流程(线上+线下)
| 步骤 | 说明 | |
|---|---|---|
| ① 登录系统 | 全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系统 | 用机构账号登录 |
| ② 填写年报 | 包括:机构基本信息、人员情况、节目制作经营情况、财务报表等 | 数据需真实,部分需上传审计报告 |
| ③ 提交材料 | 上传营业执照、许可证扫描件、年度审计报告、节目制作业绩清单等 | 各省要求略有差异 |
| ④ 省级审核 | 省级广电局初审 | 可能退回补正 |
| ⑤ 总局备案 | 国家广电总局复核 | 通过后系统显示“年检合格” |
✅ 四、年检结果类型
| 结果 | 含义 | 后续影响 |
|---|---|---|
| 年检合格 | 符合要求 | 可继续持证经营 |
| 年检基本合格 | 存在轻微问题 | 需限期整改 |
| 年检不合格 | 存在严重问题(如虚假申报、无实际经营、违规制作等) | 可能被吊销许可证,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 五、常见不合格原因
- 连续两年无实际节目制作业绩;
- 提供虚假材料或财务数据;
- 许可证过期未换证;
- 有违法违规记录(如制作低俗、虚假节目);
- 未按时提交年检材料。
✅ 六、注意事项
- 零业绩也要申报,否则视为“无经营”,可能被判不合格;
- 审计报告需由正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 节目业绩需提供播出证明、备案号、合同等;
- 许可证即将到期的,需先完成年检,再申请换证;
- 外资机构需特别注意股权结构是否符合《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
✅ 七、建议
- 提前准备:1月起就开始整理材料,避免3月系统拥堵;
- 咨询当地广电局:各省细则略有不同,建议电话或现场咨询;
- 委托专业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或广电资质代办公司,确保合规。
📞 八、联系方式(建议)
- 国家广电总局官网:https://www.nrta.gov.cn
- 省级广电局官网:如“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广东省广播电视局”等,搜索“省份+广播电视局”即可。
如你提供所在省份或机构类型,我可以帮你找具体入口或模板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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