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年度审核申报提示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即《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年度审核)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行政部门)对持证机构进行的年度合规性检查,目的是确保机构持续符合法定条件、规范经营。


✅ 一、年审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

  • 影视制作公司
  • 节目制作公司
  • 动画、纪录片、综艺等内容制作机构

✅ 二、年审时间(全国统一)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为年审申报期
  • 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年审,许可证可能被注销

✅ 三、年审主管单位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总局)统一指导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具体实施(属地管理)

✅ 四、年审所需材料(以北京为例,各地略有差异)

材料名称 说明
年度审核表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在线填写并打印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加盖公章
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需交回换发新证
年度业务开展情况报告 包括节目制作数量、类型、合作平台、收入等
财务人员与制作人员社保缴纳证明 证明人员仍在职
无违法违规承诺书 法人签字盖章
其他补充材料 如变更事项说明、审计报告等(部分地区要求)

✅ 五、年审流程(线上+线下)

  1. 登录系统
    网址:https://www.nrta.gov.cn → 政务服务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 → 年度审核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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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填写并提交年审表
    上传相关材料扫描件

  3. 等待初审
    省级广电部门审核(约10–20个工作日)

  4. 现场或邮寄提交纸质材料
    各地要求不同,部分省市已全程电子化

  5. 领取新证
    年审通过后,换发加盖“年度审核合格”章的新许可证


⚠️ 六、常见不合格原因

原因 说明
无实际经营 连续两年无节目制作记录
人员社保断缴 关键岗位人员(如编导、摄像、财务)无社保
虚假材料 提供虚假节目备案或合同
存在违法违规记录 如传播不良内容、未备案即上线等

✅ 七、年审结果

  • 合格:换发新证,继续经营
  • 限期整改:30日内补材料或说明
  • 不合格:许可证被注销,不得继续从事节目制作业务

✅ 八、年审后注意事项

  • 年审通过后,仍需每三年换发新证(非年审)
  • 若公司信息变更(法人、地址、股东等),需在30日内申请变更备案

✅ 九、建议

  • 提前准备:12月起整理材料,避免3月扎堆
  • 委托代办:如机构无专职行政人员,可委托本地广电代理服务机构(费用约2000–5000元)
  • 保持节目备案记录:即使未播出,也建议做“网络剧片备案”或“节目制作备案”,作为经营证明

📌 十、各地年审入口(部分)

地区 年审入口或通知页面
北京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官网 → 政务服务 → 节目制作机构年审
上海 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 广播电视 → 年审通知
广东 广东省广播电视局 → 通知公告栏(每年1月发布)

如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市的机构,我可以帮你找2025年年审的具体通知链接和材料模板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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