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是中国大陆对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进行的一项年度合规审查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负责实施,年审的目的是确保持证机构持续符合法定条件,规范节目制作市场秩序。
✅ 一、年审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所有机构,包括:
- 国有/民营节目制作公司
- 影视公司、动画公司、纪录片公司
- 网络视听节目制作机构(部分纳入)
✅ 二、年审时间节点(以近年为参考)
| 阶段 | 时间 | 说明 |
|---|---|---|
| 通知发布 | 每年1月—2月 | 国家广电总局或省级局发布年审通知 |
| 材料提交 | 2月—3月 | 机构线上提交年审材料 |
| 初审/复审 | 3月—4月 | 省级广电局初审,总局抽查 |
| 结果公示 | 5月—6月 | 公示“合格”“不合格”“注销”名单 |
✅ 三、年审所需材料(以北京为例)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审表》(线上填报)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 许可证正副本扫描件
- 年度业务开展情况报告(包括节目制作数量、类型、合作平台等)
- 财务人员/专业人员社保缴纳证明(证明有3名以上相关专业人员)
- 无违法违规承诺书
- 其他补充材料(如节目备案号、播出证明等)
✅ 四、年审结果类型
| 结果 | 说明 |
|---|---|
| 合格 | 继续持证经营 |
| 限期整改 | 1个月内补交材料或整改,逾期不合格 |
| 不合格 | 吊销许可证,不得继续制作节目 |
| 主动注销 | 机构申请注销许可证 |
✅ 五、未年审的后果
- 许可证失效,不得继续制作广播电视节目
- 影响节目备案、发行、上线(如爱奇艺、优酷、央视等平台需查验许可证)
- 列入黑名单,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六、年审入口(全国通用)
- 国家广电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www.nrta.gov.cn
→ 选择“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 → 登录系统 → 年审入口
✅ 七、建议
- 提前准备材料,尤其是社保、节目备案号等
- 如无证制作或人员不足,建议提前补充或寻求代理服务
- 如不再经营,建议主动申请注销,避免被列入异常名单
📌 附:2025年年审通知(预计)
- 预计发布时间:2025年1月下旬
- 预计截止时间:2025年3月31日(以各省局通知为准)
如你提供所在省份或机构类型,我可以帮你查具体年审入口或模板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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