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是中国大陆地区对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每年必须进行的一项法定审查程序,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负责,年审的目的是确保持证机构持续符合资质要求,规范行业秩序。
✅ 年审对象
所有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影视公司、传媒公司、MCN机构等)。
✅ 年审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全国统一时间)
- 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年审,许可证可能被注销
✅ 年审流程(以北京为例,各地略有差异)
| 步骤 | |
|---|---|
| ① 登录系统 |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www.nrta.gov.cn |
| ② 填写年报 | 填写《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度报告表》 包括:公司基本信息、节目制作情况、财务数据、人员变动等 |
| ③ 上传材料 | 上传以下扫描件: - 营业执照副本 - 许可证原件(正副本) -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 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 节目制作业绩证明(如合同、播出证明、备案号等) |
| ④ 提交审核 | 提交至属地广电局(如北京市广电局) |
| ⑤ 等待结果 | 审核通过后,系统显示“年审合格”,无需换证; 如不合格,需限期整改,严重者吊销许可证 |
⚠️ 注意事项
| 项目 | 说明 |
|---|---|
| 无业绩 | 若一年内无任何节目制作业绩(无备案、无播出、无合同),可能被列为异常机构,连续两年将吊销许可证 |
| 信息不实 | 虚假填报将被列入黑名单,三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 未年审 | 许可证自动失效,不得继续从事节目制作业务,且三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 年审结果查询
登录系统后,在“我的办件”中查看年审状态,显示为: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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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审合格
- 限期整改
- 吊销许可证
📌 小贴士
- 提前准备:建议1月初就开始准备材料,避免3月系统拥堵
- 节目备案号:即使未播出,只要有备案号也算有效业绩
- 代办服务:部分省市允许代办,但需出具授权委托书
📞 咨询方式
- 国家广电总局热线:12345 转广电局
- 属地广电局官网:如“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官网有年审专栏
如果你能告诉我你在哪个省市,我可以给你具体的年审入口链接和当地广电局联系方式。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