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度申报填报指引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年报工作,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局负责监管,以下是关于年报的核心信息,适用于持证机构(如影视公司、节目制作公司)


✅ 一、年报对象

凡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均需每年提交年报。


✅ 二、年报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全国统一时间)
  • 逾期不报,可能被列入异常名录,严重者吊销许可证。

✅ 三、年报方式

通过“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在线填报: 🔗 网址:https://www.nrta.gov.cn
路径:政务服务 → 广播电视 → 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报系统

微信号:15321396264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 四、年报内容(重点)

模块 内容示例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地址、法人、联系方式等
经营情况 全年制作节目数量、类型、收入情况
人员情况 持证编导、摄像、制作人员数量
合规情况 是否被处罚、是否有违规节目
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部分省份要求上传)

✅ 五、注意事项

  1. 零制作也需申报:即使全年未制作任何节目,也必须提交“零申报”。
  2. 信息真实:虚假填报将被列入黑名单,影响后续换证、融资、招投标。
  3. 地方差异:部分省份(如北京、浙江、广东)要求额外提交纸质材料审计报告,需关注当地广电局通知。

✅ 六、未年报后果

  •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 三年内不得申请《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
  • 情节严重者,吊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 七、建议操作流程

  1. 登录总局平台 → 注册/绑定机构账号
  2. 填写年报信息 → 上传附件(如有)
  3. 提交并打印回执 → 存档备查
  4. 关注地方广电局是否需补交纸质材料

📌 附:2025年报提醒(2026年1月启动)

如果你是机构负责人或行政人员,建议在2026年1月初就开始准备,避免3月系统拥堵。


如你需要,我可以提供:

  • 年报模板(Excel)
  • 零申报样例
  • 某省(如北京/上海/广东)的额外要求清单

需要哪一类?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内容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

转载注明出处:https://www.icp-1.com/gbds/256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