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度审核申报指引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即年度审核)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NRTA)对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进行的一项年度合规性审查制度,目的是确保持证机构持续符合法定条件,规范节目制作经营行为。


✅ 一、年审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所有机构,包括:

  • 国有、民营节目制作公司
  • 影视公司、广告公司、MCN机构等
  • 无论是否实际开展业务,只要持证就必须参加年审

✅ 二、年审时间节点(以近年为参考)

阶段 时间 说明
通知发布 每年1月-2月 国家广电总局或省级广电局发布年审通知
材料提交 通知发布后30日内 发证机关(多为省级广电局)提交材料
审核结果 每年6月前 公示“合格”、“不合格”或“注销”名单

✅ 三、年审所需材料(以北京/上海/广东为例,略有差异)

  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年审表(官网下载)
  2.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 公司章程及股权结构说明
  4. 近三年节目制作经营情况报告(含作品列表、合作平台、收入情况)
  5. 财务人员及专业人员名单(至少3名广电相关专业人员)
  6. 无违法违规承诺书
  7. 其他补充材料(如变更说明、审计报告等)

✅ 四、年审结果类型

结果 含义 后续处理
合格 继续有效 可正常开展业务
不合格 存在违规或条件不符 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将被吊销许可证
注销 主动申请或长期未经营 许可证作废,需重新申请才能恢复

✅ 五、常见问题提醒

问题 说明
未按时年审 视为“自动放弃”,许可证将被注销
无实际业务 仍需提交“零报告”,否则可能被注销
人员不足 必须至少有3名广电相关专业人员(如编导、播音、影视制作等)
许可证过期 年审≠续期,许可证有效期为2年,到期需重新申请

✅ 六、年审入口(以北京为例)

  •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官网http://gdj.beijing.gov.cn
  • 路径:政务公开 → 行政审批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年审通知

✅ 七、建议

  • 提前准备材料,尤其是人员资质和作品列表
  • 如不再经营,建议主动注销,避免被列入异常
  • 可委托第三方代办,但需确保材料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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