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NRTA)对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进行的一项年度合规审查制度,年审的目的是确保持证机构持续符合法定条件,规范节目制作经营行为,清理“空壳公司”或违规机构。
✅ 一、年审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所有机构,包括:
- 国有、民营、外资(合资)节目制作公司;
- 影视公司、动画公司、短视频MCN机构(如涉及制作发行);
- 电视台、广播电台下属制作公司;
- 网络视听节目制作机构(如制作网剧、网综等)。
✅ 二、年审时间节点(以近年为参考)
| 阶段 | 时间 | 说明 |
|---|---|---|
| 通知发布 | 每年1月—2月 | 国家广电总局或省级广电局发布年审通知 |
| 材料提交 | 2月—3月 | 各机构通过“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或省级系统提交材料 |
| 初审/复审 | 3月—4月 | 省级广电局初审,总局抽查或复审 |
| 结果公示 | 5月—6月 | 公示“合格”“不合格”“注销”名单 |
✅ 三、年审所需材料(以2025年为例)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 年度业务开展情况报告(含节目制作数量、类型、合作平台、收入等);
- 财务审计报告(需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 人员社保缴纳证明(至少3名主要管理人员);
- 无违法违规承诺书;
- 节目备案或发行许可证明(如有);
- 其他省级广电局要求的补充材料。
✅ 四、年审结果分类
| 结果 | 说明 |
|---|---|
| 合格 | 继续有效,可正常开展业务 |
| 不合格 | 限期整改(3个月内),整改后仍不合格将被吊销许可证 |
| 注销 | 主动申请注销或连续两年未参加年审 |
| 吊销 | 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如制作非法内容、虚假申报等) |
✅ 五、未参加年审的后果
- 许可证自动失效;
- 不得继续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
- 影响后续申请《网络剧片发行许可证》或参与招投标、平台合作;
- 法人/股东三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许可证。
✅ 六、2025年特别注意事项
- “空壳公司”清理加码:无实际业务、无人员社保、无节目产出的机构将被重点清退;
- 短视频/微短剧机构纳入严管:即使未制作传统影视剧,只要涉及微短剧、网络综艺、动画等,也需参加年审;
- 数据联网核查:与税务、社保、市场监管系统联网,虚假材料将被系统识别;
- 年审系统升级:2025年起全面使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https://www.nrta.gov.cn)统一提交,不再接受纸质材料。
✅ 七、建议操作流程(2025年)
- 登录系统:https://www.nrta.gov.cn → “政务服务”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审”;
- 填写年报:上传年度业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社保记录等;
- 省级审核:等待省局初审意见(可能要求补正);
- 结果查询:5月起登录系统查询年审结果;
- 如有问题:及时联系属地省局广电处,申请复核或整改。
✅ 八、常见问题答疑
| 问题 | 解答 |
|---|---|
| 公司无业务,可以年审吗? | 可以,但需如实申报“无业务”,否则可能被认定为“空壳” |
| 许可证2024年12月到期,还需年审吗? | 需先完成年审,再申请换证,否则无法换发新证 |
| 公司只有1人,能过吗? | 不符合“至少3名主要管理人员”要求,建议尽快补缴社保或补充人员 |
| 可以找代办吗? | 可以,但需确保材料真实,代办机构不能伪造审计报告或社保记录 |
✅ 九、建议
- 提前准备:1月起就开始准备审计报告和社保记录;
- 如实申报:不要虚报节目数量或收入,2025年联网核查非常严格;
- 关注省局通知:各省可能有细微差异,建议关注“省广电局官网”或“省局微信公众号”;
- 如有疑问:可拨打国家广电总局政务服务热线 12345 或省局电话(如北京局:010-86092066)。
如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的、公司类型(影视/动画/短剧/MCN等)、是否有实际业务,我可以给你一份定制年审清单模板和材料模板下载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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