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年度审核申报指引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NRTA)对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进行的一项年度合规审查制度,年审的目的是确保持证机构持续符合法定条件,规范节目制作经营行为,清理“空壳公司”或违规机构。


✅ 一、年审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所有机构,包括:

  • 国有、民营、外资(合资)节目制作公司;
  • 影视公司、动画公司、短视频MCN机构(如涉及制作发行);
  • 电视台、广播电台下属制作公司;
  • 网络视听节目制作机构(如制作网剧、网综等)。

✅ 二、年审时间节点(以近年为参考)

阶段 时间 说明
通知发布 每年1月—2月 国家广电总局或省级广电局发布年审通知
材料提交 2月—3月 各机构通过“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或省级系统提交材料
初审/复审 3月—4月 省级广电局初审,总局抽查或复审
结果公示 5月—6月 公示“合格”“不合格”“注销”名单

✅ 三、年审所需材料(以2025年为例)

  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2. 年度业务开展情况报告(含节目制作数量、类型、合作平台、收入等);
  3. 财务审计报告(需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4. 人员社保缴纳证明(至少3名主要管理人员);
  5. 无违法违规承诺书
  6. 节目备案或发行许可证明(如有);
  7. 其他省级广电局要求的补充材料

✅ 四、年审结果分类

结果 说明
合格 继续有效,可正常开展业务
不合格 限期整改(3个月内),整改后仍不合格将被吊销许可证
注销 主动申请注销或连续两年未参加年审
吊销 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如制作非法内容、虚假申报等)

✅ 五、未参加年审的后果

  • 许可证自动失效
  • 不得继续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
  • 影响后续申请《网络剧片发行许可证》或参与招投标、平台合作
  • 法人/股东三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许可证

✅ 六、2025年特别注意事项

  1. “空壳公司”清理加码:无实际业务、无人员社保、无节目产出的机构将被重点清退;
  2. 短视频/微短剧机构纳入严管:即使未制作传统影视剧,只要涉及微短剧、网络综艺、动画等,也需参加年审;
  3. 数据联网核查:与税务、社保、市场监管系统联网,虚假材料将被系统识别;
  4. 年审系统升级:2025年起全面使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https://www.nrta.gov.cn)统一提交,不再接受纸质材料。

✅ 七、建议操作流程(2025年)

  1. 登录系统:https://www.nrta.gov.cn → “政务服务”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审”;
  2. 填写年报:上传年度业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社保记录等;
  3. 省级审核:等待省局初审意见(可能要求补正);
  4. 结果查询:5月起登录系统查询年审结果;
  5. 如有问题:及时联系属地省局广电处,申请复核或整改。

✅ 八、常见问题答疑

问题 解答
公司无业务,可以年审吗? 可以,但需如实申报“无业务”,否则可能被认定为“空壳”
许可证2024年12月到期,还需年审吗? 需先完成年审,再申请换证,否则无法换发新证
公司只有1人,能过吗? 不符合“至少3名主要管理人员”要求,建议尽快补缴社保或补充人员
可以找代办吗? 可以,但需确保材料真实,代办机构不能伪造审计报告或社保记录

✅ 九、建议

  • 提前准备:1月起就开始准备审计报告和社保记录;
  • 如实申报:不要虚报节目数量或收入,2025年联网核查非常严格;
  • 关注省局通知:各省可能有细微差异,建议关注“省广电局官网”或“省局微信公众号”;
  • 如有疑问:可拨打国家广电总局政务服务热线 12345 或省局电话(如北京局:010-86092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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