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或《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等广播电视相关许可证的年度审核或年度报告制度,不同许可证的年报要求略有不同,以下是常见两类许可证的年报说明: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年报
✅ 适用对象:
持有该证的机构(如影视公司、制作公司等)
✅ 年报时间: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统一要求)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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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报平台: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系统”
网址:https://www.nrta.gov.cn → 进入“政务服务” → “网上办事” → “制作机构管理”
- 机构基本信息(如法人、地址、联系方式等)
- 节目制作经营情况(如制作剧目数量、发行情况、营收等)
- 是否存在违规行为
- 是否继续符合持证条件
⚠️ 注意事项:
- 未按时年报的机构将被列入异常名录,连续两年未报将被依法吊销许可证。
- 年报无需缴费,但必须如实填写。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年报(IPTV、OTT、网络视听平台)
✅ 适用对象:
持证的网络视听平台(如爱奇艺、优酷、芒果TV等)
✅ 年报时间:
每年3月31日前(由省级广电局或总局另行通知)
✅ 年报平台: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系统”
- 平台运营情况(用户规模、内容数量、营收等)审核制度执行情况
- 是否违规传播不良信息
- 技术系统安全情况
如何操作年报(以节目制作许可证为例)
- 登录系统:https://www.nrta.gov.cn
- 进入“制作机构管理系统”
- 使用机构账号登录(首次需注册)
- 填写年度报告表
- 提交并打印回执(建议保存PDF)
常见问题
| 问题 | 回答 |
|---|---|
| 忘记年报怎么办? | 立即补报,并联系属地广电局说明情况,可能面临警告或列入异常名录。 |
| 公司无业务也要报吗? | 是的,无论是否有业务,都必须年报,否则视为放弃持证资格。 |
| 年报后还要年审吗? | 目前大多数地区年报即年审,无需额外提交纸质材料,但部分地区可能抽查。 |
✅ 总结一句话: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每年3月31日前,登录国家广电总局系统,如实填写年报,否则许可证可能被吊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