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年度审核申报要点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NRTA)对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进行的一项年度合规审查制度,未按时年审或年审不合格,可能导致许可证被吊销或下一年度无法继续从事相关业务。


✅ 一、年审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各类机构(包括国有、民营、外资合资等)。


✅ 二、年审时间(以近年为例)

  • 通知发布时间:每年1月—3月(由广电总局或省级广电局发布通知)
  •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通常为3月底或4月初
  • 结果公布时间6月—8月

⚠️ 注意:各地广电局时间略有差异,需以属地管理局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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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年审所需材料(通用清单)

材料名称 说明
年审申请表 总局或省局模板,需盖章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加盖公章
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需交回换发新证
年度业务开展情况报告 包括节目制作数量、类型、合作平台等
财务审计报告 通常需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法定代表人及主要人员变动情况 如有变更需附证明材料
无违法违规承诺书 模板由管理局提供

✅ 四、年审流程(简化版)

  1. 接收通知:属地广电局官网或邮件通知
  2. 准备材料:按清单准备并盖章
  3. 线上提交:部分地区已启用“全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系统”
  4. 现场核验:部分省市需现场提交纸质材料
  5. 等待结果:合格机构将获发新证,不合格机构将被限期整改或注销许可

⚠️ 五、常见不合格原因

  • 连续两年无实际节目制作业绩
  • 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重大事项
  • 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记录(如传播不良内容、偷税漏税等)
  • 许可证过期未续办仍继续经营

✅ 六、年审结果处理

结果类型 处理方式
合格 换发新证,继续经营
限期整改 1—3个月内补交材料或说明
不合格 许可证被注销,不得继续从事节目制作业务

✅ 七、建议与提醒

  • 提前准备:建议每年1月就开始准备材料,避免临时抱佛脚
  • 业绩留痕:即使只做短视频、网络剧,也要保留合同、上线证明、平台合作函等
  • 及时变更:如法人、地址、股东结构有变,务必先办变更再年审
  • 关注属地通知:各省广电局官网、微信公众号会发布年审通知(如“北京广电局”“上海文旅局”)

📌 八、查询入口(官方)

  • 全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系统
    https://www.nrta.gov.cn → 政务服务 → 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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