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即年度核验)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对持证机构(如广播电视台、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等)进行的年度合规性审查制度,不同类别的许可证年审要求略有差异,以下是常见类型的年审要点:
适用对象
| 许可证类型 | 年审名称 | 主管单位 |
|---|---|---|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 年度业绩审核 | 省级广电局 |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AVSP) | 年度核验 | 国家广电总局 |
|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 | 年度核验 | 国家/省级广电局 |
| 《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证》 | 年度核验 | 省级广电局 |
年审时间(以2025年为例)
- 通知发布:每年1月-3月(国家广电总局或省级局官网发布通知)
- 材料提交:通常3月-5月(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 结果公示:6月-8月(未通过将被列入整改或注销名单)
年审核心材料(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为例)
- 年度业绩报告(含节目制作数量、发行情况、社会效益等)
- 财务审计报告(需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 持证期间无违规承诺书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 许可证原件(需交回加盖核验章)
- 其他要求(如党建工作报告、从业人员资质证明等)
未通过年审的后果
- 暂停业务:6个月内整改,整改期间不得新办业务
- 许可证注销:连续两年未参审或整改不合格
- 列入黑名单:影响后续资质申请(如电视剧备案、网络剧上线备案)
2025年新政提示
- 强化“社会效益”考核:需提供节目公益播出时长、主旋律作品占比等数据。
- 严查“空壳公司”:无实际办公场地、无社保缴纳记录的机构将被重点清理。
- 网络视听机构专项核查:对短视频、直播类持证机构新增“算法合规报告”要求。
操作建议
- 提前3个月准备:尤其是财务审计和节目业绩梳理。
- 关注属地广电局官网:如“北京市广播电视局”或“国家广电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 委托专业机构:若涉及多许可证或历史遗留问题,建议咨询广电资质代理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