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行政部门)对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等广播电视类许可证的单位进行的年度审核制度,目的是确保持证机构持续符合法定条件、规范运营。
✅ 一、年审适用范围(常见许可证类型)
| 许可证类型 | 年审主体 | 备注 |
|---|---|---|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 各持证机构(影视公司、制作公司等) | 每年3-5月集中年审 |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 持证网站、APP、IPTV、OTT等平台 | 由广电总局或省级局组织 |
|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 | 电视台、广播电台等 | 由省级广电局组织 |
✅ 二、年审时间(以《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为例)
- 通知时间:每年1-3月,国家广电总局或省级广电局发布年审通知。
- 材料提交:通常截止3月底或4月初。
- 结果公布:6月前后公布“合格”“整改”“注销”名单。
✅ 三、年审所需材料(以《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为例)
- 年度审核表(总局或省局下发模板)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 许可证原件(正副本)
- 年度业务开展情况报告(含节目制作数量、合作平台、收入情况等)
- 财务人员与制作人员社保缴纳证明(证明有实际运营)
- 无违法违规承诺书
- 其他材料(如变更说明、股权结构图等)
✅ 四、年审结果分类
| 结果 | 含义 | 后续处理 |
|---|---|---|
| 合格 | 符合条件 | 继续持证经营 |
| 整改 | 存在问题(如人员不足、业务停滞) | 3个月内整改,逾期不整改将注销 |
| 注销 | 严重不符(如无实际经营、虚假材料) | 许可证作废,不得继续经营 |
✅ 五、注意事项
- 未按时年审视为自动放弃,许可证将被注销。
- 空壳公司容易被注销,建议保留实际经营痕迹(如项目合同、人员社保、节目备案号)。
- 跨省经营需备案,如北京公司在上海设分支机构,需向上海局备案。
- 年审不收费,但中介代办可能收费(谨慎选择)。
✅ 六、查询与入口
- 国家广电总局官网:https://www.nrta.gov.cn
- 省级广电局官网(如“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 全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系统(部分省份已上线线上填报)
✅ 七、建议
如果你是持证机构负责人或行政人员:
- 提前准备社保记录、项目合同、节目备案号;
- 关注省局公众号或官网,第一时间获取年审通知;
- 如公司无实际经营,考虑主动注销,避免被列入异常。
如你告诉我你是哪家公司、哪个省、持哪种证,我可以帮你找2025年最新年审通知链接和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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