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年度审核申报指引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行政部门)对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等广播电视类许可证的单位进行的年度审核制度,目的是确保持证机构持续符合法定条件、规范运营。


✅ 一、年审适用范围(常见许可证类型)

许可证类型 年审主体 备注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各持证机构(影视公司、制作公司等) 每年3-5月集中年审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持证网站、APP、IPTV、OTT等平台 由广电总局或省级局组织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 电视台、广播电台等 由省级广电局组织

✅ 二、年审时间(以《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为例)

  • 通知时间:每年1-3月,国家广电总局或省级广电局发布年审通知。
  • 材料提交:通常截止3月底或4月初
  • 结果公布:6月前后公布“合格”“整改”“注销”名单。

✅ 三、年审所需材料(以《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为例)

  1. 年度审核表(总局或省局下发模板)
  2.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 许可证原件(正副本)
  4. 年度业务开展情况报告(含节目制作数量、合作平台、收入情况等)
  5. 财务人员与制作人员社保缴纳证明(证明有实际运营)
  6. 无违法违规承诺书
  7. 其他材料(如变更说明、股权结构图等)

✅ 四、年审结果分类

结果 含义 后续处理
合格 符合条件 继续持证经营
整改 存在问题(如人员不足、业务停滞) 3个月内整改,逾期不整改将注销
注销 严重不符(如无实际经营、虚假材料) 许可证作废,不得继续经营

✅ 五、注意事项

  • 未按时年审视为自动放弃,许可证将被注销。
  • 空壳公司容易被注销,建议保留实际经营痕迹(如项目合同、人员社保、节目备案号)。
  • 跨省经营需备案,如北京公司在上海设分支机构,需向上海局备案。
  • 年审不收费,但中介代办可能收费(谨慎选择)。

✅ 六、查询与入口

  • 国家广电总局官网https://www.nrta.gov.cn
  • 省级广电局官网(如“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 全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系统(部分省份已上线线上填报)

✅ 七、建议

如果你是持证机构负责人或行政人员

  • 提前准备社保记录、项目合同、节目备案号
  • 关注省局公众号或官网,第一时间获取年审通知;
  • 如公司无实际经营,考虑主动注销,避免被列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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