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度审核合规指引

年审适用对象

以下单位需参加年审:

  •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制作机构;
  • 持有《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的电视台、广播电台;
  • 持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持证网站或平台;
  • 其他由广电总局或地方广电局要求年审的单位。

年审时间

  • 一般为每年1月至3月,具体时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发布通知;
  • 国家广电总局官网或地方广电局官网会发布年审通知;
  • 逾期未参加年审的,可能被视为自动失效或被列入异常名录

年审所需材料(以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为例)

  1. 年审申请表(由广电局提供模板);
  2.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 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4. 年度业务开展情况报告(包括节目制作数量、类型、合作平台、收入情况等);
  5. 法定代表人及主要管理人员身份证明
  6. 无违法违规承诺书
  7. 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部分地区要求);
  8. 其他广电局要求的材料

年审流程

  1. 接收通知:关注所在地广电局官网或政务服务平台;
  2. 准备材料:按通知要求准备纸质或电子版材料;
  3. 提交材料:通过“全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信息系统”或线下提交;
  4. 等待审核:广电局对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实地抽查;
  5. 结果公示:年审合格单位名单将在官网公示;
  6. 加盖年审章:许可证副本上加盖“年审合格”章或换发新证。

年审不合格常见原因

  • 未开展任何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业务;
  • 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重要事实;
  • 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记录(如传播不良内容、侵权等);
  • 未按时提交年审材料;
  • 公司注销或营业执照吊销。

注意事项

项目 建议
系统填报 登录“全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信息系统”:https://www.nrta.gov.cn
地方差异 各省要求略有不同,务必查阅本省广电局年审通知
逾期处理 未年审的许可证将被注销,需重新申请,流程复杂
代办风险 建议自行办理,避免中介造假导致许可证被吊销

2025年年审特别提醒(如适用)

  • 2025年起,部分省份试点全流程电子化年审,不再收取纸质材料;
  • 微短剧制作机构加强审查,需提供备案号及播出平台证明;
  • AI生成内容加强审查,需说明是否使用AI工具及合规性声明。

建议操作步骤(2025年)

  1. 立即登录 国家广电总局官网 → 进入“机构管理系统”;
  2. 下载本省2025年年审通知(搜索“XX省广播电视局 2025年 节目制作许可证年审”);
  3. 准备材料(重点准备“业务开展情况报告”和“无违规承诺书”);
  4. 3月31日前提交(建议提前10天,避免系统拥堵);
  5. 4月中旬查询结果,如未通过,5月有一次补正机会。

模板下载(可复制使用)

《无违法违规承诺书》模板:

承诺书
××省广播电视局:
我单位××××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郑重承诺:2024年度内,我单位严格遵守《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未发生任何违法违规行为,所制作、发行的节目内容健康、导向正确,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上述内容真实无误,如有虚假,我单位自愿接受处罚并承担一切后果。
特此承诺。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单位盖章:  
日期:2025年×月×日

如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哪种许可证(如节目制作、播出机构、网络视听等),我可以给你2025年最新的年审通知链接+材料清单+填报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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