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年报工作,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局)对持证机构进行年度审核和管理的重要环节,以下是关于年报的核心信息:
✅ 一、年报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等),无论是否实际开展业务,均需按时提交年报。
✅ 二、年报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部分省份可能略有差异,需关注当地广电局通知)。
- 未按时年报,将被列入异常名录,严重者可能被吊销许可证。
✅ 三、年报方式
登录系统: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平台”
网址:https://www.nrta.gov.cn → 进入“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平台”
(主要包括):
| 项目 | 内容示例 |
|---|---|
| 基本信息 | 机构名称、地址、法人、联系方式等 |
| 人员情况 | 持证从业人员数量、专业背景 |
| 节目制作情况 | 年度制作节目数量、类型、时长、发行渠道 |
| 财务情况 | 营业收入、利润、节目制作投入 |
| 合规情况 | 是否存在违规、被处罚记录 |
| 其他 | 是否参与网络视听节目、合拍剧、引进剧等 |
✅ 四、注意事项
| 事项 | 说明 |
|---|---|
| 零业务也要报 | 即使没有制作任何节目,也要提交“零申报” |
| 信息真实 | 虚假填报将被列入黑名单,影响后续换证、融资、招投标等 |
| 换证前必须完成年报 | 许可证每3年换发一次,未完成年报将不予换证 |
✅ 五、未完成年报的后果
- 列入异常经营名录
- 被公示通报
- 不予换发新许可证
- 严重者被吊销许可证
- 影响投融资、招投标、政府补贴申请
✅ 六、建议操作流程(简化版)
- 登录系统 → 输入机构账号密码(如忘记可联系当地广电局重置)
- 填写年报表单 → 上传附件(如财务报表、节目样片链接等)
- 提交并打印回执 → 保存PDF年报回执备查
- 关注系统状态 → 如被“退回修改”,需及时补正
✅ 七、地方差异提示
- 北京、上海、广东、浙江等地可能要求额外提交纸质材料或线下核查
- 建议:提前联系属地广电局确认具体要求
✅ 八、模板/样例(部分)
如需,我可以提供一个年报填写模板(Excel或Word),或帮你检查已填内容是否合理。
微信号:15321396264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 九、需要帮助?
你可以告诉我:
- 你是哪个省的?
- 是否已注册系统账号?
- 是否零申报?
- 是否需要我帮你生成一份年报模板?
我可以一步步带你填,或者帮你检查已填内容是否合规。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