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是中国大陆对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进行的一项年度合规审查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负责实施,年审的目的是确保持证机构持续符合法定条件,规范节目制作经营行为。
✅ 年审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所有机构,包括:
- 国有/民营影视公司
- 制作机构、工作室
- 网络平台关联制作公司(如爱奇艺、优酷旗下制作公司)
✅ 年审时间节点(以近年为参考):
| 阶段 | 时间 | 说明 |
|---|---|---|
| 通知发布 | 每年1月—2月 | 国家广电总局或省级局发布年审通知 |
| 材料提交 | 通常截止于3月31日 | 各机构向发证机关提交年审材料 |
| 结果公示 | 4月—6月 | 公示“合格”“不合格”“注销”名单 |
✅ 年审所需材料(以北京局为例):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 年度业务开展情况报告(含节目制作数量、合作平台、收入等)
- 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 持证人员社保缴纳证明(至少3名主要管理人员)
- 无违法违规承诺书
- 其他补充材料(如变更事项说明)
✅ 年审结果分类:
| 结果 | 含义 | 后续处理 |
|---|---|---|
| 合格 | 符合要求 | 继续持证经营 |
| 不合格 | 存在违规或条件不符 | 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将吊销许可证 |
| 注销 | 主动申请或连续未开展业务 | 许可证作废 |
⚠️ 注意事项:
- 未按时年审 → 视为自动放弃,许可证将被注销
- 虚假材料 → 列入黑名单,2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许可证过期未年审 → 不得继续制作节目,平台也不得合作
✅ 查询与提交入口:
- 国家广电总局官网:https://www.nrta.gov.cn
- 省级广电局官网(如北京、上海、广东等)
- 全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系统(需注册账号)
📌 小贴士:
- 建议提前2个月准备材料,尤其是社保、财务报表
- 若公司无实际业务,建议主动申请注销,避免被列入异常名单
- 可委托专业代理机构协助年审,但需确保材料真实
如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份的,我可以帮你找具体年审通知链接和提交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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