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年度审核申报指引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即年度审核)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行政部门)对持证机构(如广播电视台、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节目制作机构等)进行的年度合规性检查,目的是确保其持续符合法律法规和许可条件。


✅ 一、年审适用对象

许可证类型 是否需年审 主管单位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 国家广电总局/省级广电局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省级广电局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AVSP) 国家广电总局
《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证》 省级广电局

✅ 二、年审时间(以《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为例)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为集中年审期。
  • 各地可能略有差异,需关注省级广电局官网通知

✅ 三、年审流程(以节目制作机构为例)

步骤
① 自查 对照许可证条件自查,准备材料
② 网上申报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或省级系统
③ 提交材料 上传年审报告、财务报表、人员社保、节目样本等
④ 实地抽查 部分地区会抽查办公场所、人员、设备
⑤ 结果公示 年审合格名单在官网公示,不合格者限期整改或吊销许可

✅ 四、年审所需材料(常见)

  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2. 年度业务开展情况报告(含节目制作数量、合作平台、收入等)
  3.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 法定代表人及主要管理人员简历、社保记录
  5. 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6. 节目样本(如已播出,提供链接或光盘)
  7. 无违法违规承诺书

⚠️ 五、年审不通过常见原因

  • 无实际经营(“空壳”公司)
  • 未开展节目制作业务
  • 人员社保不符(如无专职编导、摄像等)
  • 提供虚假材料
  • 存在违规播出、侵权、劣迹艺人合作等问题

✅ 六、年审结果

结果 处理方式
合格 继续有效,可正常经营
限期整改 1-3个月内补交材料或整改
不合格 吊销许可证,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七、特别提醒

  • 未按时年审 = 自动视为不合格,许可证可能被注销。
  • 跨省经营需分别在属地备案。
  • 2025年起,部分省份试点“信用+监管”,年审更严,建议提前准备。

✅ 八、建议操作

  1. 2月底前完成网上申报,避免系统拥堵。
  2. 提前联系属地广电局,确认是否有额外要求。
  3. 如无实际业务,可考虑主动注销,避免列入黑名单。

📞 如需帮助

你可以告诉我:

  • 你是哪家公司?
  • 持有哪种许可证?
  • 是否已收到年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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