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年度审核申报指引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是中国大陆对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每年必须进行的一项法定审查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负责,未按时年审或年审不合格,可能导致许可证被注销或吊销


✅ 一、年审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各类机构,包括:

  • 影视制作公司
  • 动画公司
  • 纪录片公司
  • 网络视听节目制作机构(部分)

✅ 二、年审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全国统一)
  • 部分省份可能提前通知,需关注省级广电局官网或政务平台

✅ 三、年审流程(以北京为例,各地略有差异)

步骤 说明
① 登录系统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或【省级广电局系统】 如“北京广电政务服务平台”
② 填报年审表 填写《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审表》 包括机构信息、人员、节目制作情况、财务报表等
③ 上传材料 上传以下材料扫描件 见下方“年审材料清单”
④ 初审 由注册地所在区广电部门初审 可能电话或现场核查
⑤ 终审 省级广电局终审 通过后系统显示“年审合格”
⑥ 公示 年审合格名单在官网公示 一般4月底前完成

✅ 四、年审材料清单(通用)

  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副本扫描件
  2. 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 上一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5. 节目制作业绩清单(含作品名称、播出平台、时间)
  6. 主要管理人员及专业人员名单、社保记录
  7. 无违法违规承诺书(模板系统提供)
  8. 其他省级广电局要求的材料(如审计报告、税务记录等)

⚠️ 五、常见不合格原因

  • 未开展实际业务(“空壳公司”)
  • 无节目制作业绩或虚假填报
  • 人员社保不达标(如无3名以上相关专业人员)
  • 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如制作违规内容、被举报)
  • 未按时提交年审材料

✅ 六、年审结果

结果 后续处理
合格 继续有效,可正常开展业务
限期整改 1个月内补交材料或说明,逾期不合格
不合格 许可证将被注销,不得继续制作节目

✅ 七、年审后注意事项

  • 年审合格后,许可证有效期不变(仍为2年一换证)
  • 年审不合格被注销的,2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建议每年提前准备材料,避免3月扎堆提交

✅ 八、查询入口(建议收藏)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www.nrta.gov.cn
  • 各省广电局官网(如“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 小贴士

如果你是新持证机构,第一年也必须参加年审,哪怕没有作品,也要零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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