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审适用对象
凡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影视公司、传媒公司、节目制作公司等),均需参加年审。
年审时间
- 一般为每年1月至3月(具体时间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各省广电局通知为准)。
- 逾期未参加年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许可证,将被注销许可证。
年审流程(以北京为例,各地略有差异)
-
登录系统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或所在省广电局官网的“年审系统”。 -
填写年审报告
包括:
微信号:15321396264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公司基本信息(法人、地址、联系方式等)
- 上一年度节目制作经营情况(制作项目、合作平台、收入等)
- 人员变动情况(编导、摄像、后期等核心岗位)
- 是否存在违规行为(被投诉、行政处罚等)
-
上传附件材料(PDF或图片):
- 营业执照副本
- 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 年度财务报表(部分省份要求)
- 节目制作样本(如有)
- 社保证明(证明有实际运营人员)
-
提交并等待审核
审核周期一般为10–20个工作日。 -
结果公示
年审合格的,许可证继续有效;
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或注销许可证。
年审不合格常见原因
| 原因 | 说明 |
|---|---|
| 无实际经营 | 公司无人员、无项目、无收入,被认定为“空壳” |
| 未按时提交材料 | 系统关闭后无法补交 |
| 提供虚假材料 | 如伪造节目样本、虚假人员信息 |
| 存在违规行为 | 如制作传播不良内容、被平台下架、被行政处罚 |
年审结果处理
| 结果 | 处理方式 |
|---|---|
| 合格 | 许可证继续有效,可正常开展业务 |
| 限期整改 | 1–3个月内补交材料或说明情况 |
| 注销许可证 | 公告注销,不得继续制作节目,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注意事项
- 异地经营公司:需在注册地参加年审,不能跨省。
- 许可证有效期:年审≠换证,许可证有效期为2年,到期需重新申请换发。
- 未及时年审的后果:许可证被注销后,无法恢复,需重新申请,且可能被列入黑名单。
建议
- 提前准备材料,避免系统拥堵。
- 如有空壳公司,建议主动注销,避免被列入黑名单。
- 若公司无实际业务,可考虑转让许可证(需合规操作,避免买卖许可证风险)。
官方入口(建议收藏)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www.nrta.gov.cn - 各省广电局官网(如“北京市广播电视局”)通常设有“年审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