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年报工作,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局)对持证机构进行年度监管的重要环节,以下是关于年报的核心信息:
✅ 一、年报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等),无论当年是否实际开展业务,均需提交年报。
✅ 二、年报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部分省份可能略有差异,需关注当地广电局通知)。
- 未按时提交将被列入异常名录,严重者可能被吊销许可证。
✅ 三、年报方式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网址:https://www.nrta.gov.cn
路径: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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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 → 广播电视 → 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 → 年报系统
地方广电局系统(如北京、上海、广东等地)
部分省市有独立系统,需登录省级广电局官网或政务服务网(如“粤省事”“浙里办”)。
✅ 四、年报内容(重点)
| 模块 | 内容示例 |
|---|---|
| 基本信息 | 机构名称、地址、法人、联系方式等 |
| 人员情况 | 持证从业人员数量、专业背景 |
| 业务开展情况 | 当年制作节目数量、类型、发行情况 |
| 财务情况 | 营业收入、利润、广播电视业务收入占比 |
| 合规情况 | 是否存在被处罚、版权纠纷、劣迹艺人合作等 |
| 其他 | 是否参与网络剧、网络电影备案等 |
✅ 五、注意事项
- “零申报”也需提交:即使当年无业务,也必须提交年报。
- 信息真实:虚假填报将被列入黑名单,影响后续许可证续办。
- 截图保存:提交后建议下载或打印回执,作为已年报凭证。
- 许可证有效期:许可证有效期为2年,到期前需办理续办手续,与年报分开。
✅ 六、未年报后果
- 列入异常经营名录
- 影响许可证续办
- 严重者被吊销许可证
- 影响网络剧、网络电影备案资质
✅ 七、建议操作步骤(2025年)
- 登录国家广电总局政务服务平台或省级系统;
- 填写年报信息(可提前准备Excel模板);
- 上传附件(如财务报表、节目列表);
- 提交并打印回执;
- 关注系统状态,确认“已年报”。
📌 附:2025年各省年报入口汇总(部分)
| 省份 | 年报入口 |
|---|---|
| 北京 | 北京市广电局政务服务平台 |
| 上海 | 上海市广电局 |
| 广东 | 广东省政务服务网 → 搜索“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年报” |
| 浙江 | 浙里办AP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