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度申报信息公示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年报工作,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局)对持证机构进行年度监管的重要环节,以下是关于年报的核心信息:


✅ 一、年报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等),无论当年是否实际开展业务,均需提交年报。


✅ 二、年报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部分省份可能略有差异,需关注当地广电局通知)。
  • 未按时提交将被列入异常名录,严重者可能被吊销许可证

✅ 三、年报方式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网址:https://www.nrta.gov.cn
路径: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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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 → 广播电视 → 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 → 年报系统

地方广电局系统(如北京、上海、广东等地)

部分省市有独立系统,需登录省级广电局官网政务服务网(如“粤省事”“浙里办”)。


✅ 四、年报内容(重点)

模块 内容示例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地址、法人、联系方式等
人员情况 持证从业人员数量、专业背景
业务开展情况 当年制作节目数量、类型、发行情况
财务情况 营业收入、利润、广播电视业务收入占比
合规情况 是否存在被处罚、版权纠纷、劣迹艺人合作等
其他 是否参与网络剧、网络电影备案等

✅ 五、注意事项

  1. “零申报”也需提交:即使当年无业务,也必须提交年报。
  2. 信息真实:虚假填报将被列入黑名单,影响后续许可证续办。
  3. 截图保存:提交后建议下载或打印回执,作为已年报凭证。
  4. 许可证有效期:许可证有效期为2年,到期前需办理续办手续,与年报分开。

✅ 六、未年报后果

  • 列入异常经营名录
  • 影响许可证续办
  • 严重者被吊销许可证
  • 影响网络剧、网络电影备案资质

✅ 七、建议操作步骤(2025年)

  1. 登录国家广电总局政务服务平台或省级系统;
  2. 填写年报信息(可提前准备Excel模板);
  3. 上传附件(如财务报表、节目列表);
  4. 提交并打印回执;
  5. 关注系统状态,确认“已年报”。

📌 附:2025年各省年报入口汇总(部分)

省份 年报入口
北京 北京市广电局政务服务平台
上海 上海市广电局
广东 广东省政务服务网 → 搜索“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年报”
浙江 浙里办APP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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