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年度审核申报指引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即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年检)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局)对持证机构每年进行的例行审查,目的是确保机构持续符合法定条件、规范经营。


✅ 一、年审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影视公司、制作公司、MCN机构等)。


✅ 二、年审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全国统一时间)
  • 逾期视为未参加年审,可能被列入异常名录吊销许可证

✅ 三、年审流程(以北京为例,各地略有差异)

步骤 说明
① 登录系统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www.nrta.gov.cn
选择“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审”
② 填报信息 填写《年度审核表》 包括公司基本信息、人员情况、节目制作经营情况、财务报表等
③ 上传材料 上传以下材料扫描件 见下方“所需材料”
④ 提交审核 提交至属地广电局(如北京市广电局) 初审通过后,报国家广电总局备案
⑤ 等待结果 审核通过后,系统显示“年审合格” 不通过需整改或接受现场核查

✅ 四、所需材料(扫描件)

  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副本
  2. 营业执照副本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 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5. 节目制作经营情况报告(含制作项目、合作平台、收入等)
  6. 持证人员社保证明(至少3名主要管理人员)
  7. 其他广电局要求的补充材料(如整改报告、审计报告等)

⚠️ 五、常见不合格原因

  • 未实际开展节目制作业务(“空壳公司”)
  • 无持证人员或社保不合规
  • 提供虚假材料
  • 有违法违规记录(如传播不良内容)
  • 未按时提交年审材料

✅ 六、年审结果

结果 后果
合格 继续有效,可正常经营
整改 限期30天内补正材料或接受核查
不合格 许可证被注销吊销,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七、注意事项

  • 不年审=自动失效,不得继续从事节目制作业务
  • 年审不收费,谨防中介诈骗
  • 各地广电局可能略有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属地广电局或登录其官网查看通知

✅ 八、建议

如果你是机构负责人,建议: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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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提前准备财务报表和社保记录
  • 确保有3名以上持证人员(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学历或职称)
  • 保留节目制作合同、上线证明等“业务真实”证据

📞 咨询方式

  • 国家广电总局官网https://www.nrta.gov.cn
  • 属地广电局电话:如“北京市广电局 010-86092088”

如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市的,我可以帮你找具体年审入口当地广电局联系方式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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