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持证单位每年需要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提交的年度审核报告(俗称“年报”),这是持证单位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未按时提交可能导致许可证被注销或列入异常名录。
✅ 一、年报适用对象
持有以下许可证的单位需提交年报: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即“制作许可证”)
- 《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
-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如电视台、电台)
✅ 二、年报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全国统一)
- 逾期不报视为“未参加年度审核”,可能被注销许可证
✅ 三、年报内容(以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为例)
- 单位基本信息(法人、地址、联系方式等)
- 节目制作经营情况
- 年度制作节目数量、类型(电视剧、综艺、纪录片等)
- 是否参与合拍、引进、发行
- 财务情况(收入、利润、纳税等)
- 人员情况(持证编导、摄像、制作人员数量)
- 是否有违规记录(被处罚、通报、整改等)
- 许可证是否仍在使用
✅ 四、年报方式
登录系统: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www.nrta.gov.cn
→ 选择“政务服务”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信息系统”
填写并提交:
- 在线填写《年度审核报告表》
- 上传营业执照、许可证扫描件、财务报表等附件
- 提交后等待省级广电局初审
审核结果:
- 合格:系统显示“年报通过”
- 不合格:需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将注销许可证
✅ 五、注意事项
| 项目 | 提醒 |
|---|---|
| 逾期不报 | 许可证可能被注销,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 信息虚假 | 列入黑名单,影响后续审批 |
| 许可证过期 | 需先续证再年报,否则系统无法提交 |
| 联系人变更 | 需在系统中及时更新,否则收不到通知 |
✅ 六、常见问题
| 问题 | 解答 |
|---|---|
| 找不到年报入口? | 登录总局平台 → 选择“制作机构管理信息系统” → 用单位账号登录 |
| 忘记账号密码? | 联系省级广电局或技术支持电话:010-86096185 |
| 许可证丢了怎么办? | 需先补办许可证,再提交年报 |
| 公司注销了还要报吗? | 不需要,但需主动申请注销许可证,否则会被列入异常 |
✅ 七、建议
- 提前准备:1月开始准备材料,避免3月系统拥堵
- 保留截图:提交成功后截图保存,作为已年报凭证
- 关注短信/邮件:省级广电局可能抽查或要求补充材料
📞 如需帮助
如你不确定是否需年报、如何操作,可提供以下信息,我帮你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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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名称
- 许可证编号(如:京字第××××号)
- 所属省份
我可以帮你查是否已年报、是否逾期、是否被注销。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