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即年度审核)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行政部门)对持证机构(如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节目制作机构等)进行的年度合规性审查,目的是确保其持续符合法律法规和许可条件。
✅ 一、年审适用对象
| 许可证类型 | 是否需年审 | 备注 |
|---|---|---|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 ✅ 是 | 每年1-3月进行 |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AVSP) | ✅ 是 | 由总局或省局组织 |
|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 | ✅ 是 | 电视台、电台等 |
| 《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证》 | ✅ 是 | 地方广电局组织 |
✅ 二、年审时间(以《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为例)
- 申报时间:每年1月1日—3月31日
- 审核机关:由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负责(如省广电局)
- 结果公布:一般在6月底前完成并公示
✅ 三、年审所需材料(以节目制作机构为例)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年审表》(官网下载)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 许可证原件(正副本)
- 上一年度业务开展情况报告(含节目制作清单、财务报表等)
- 法定代表人及主要人员资质证明(如无犯罪记录、无违规记录)
- 其他材料(如股权变更、地址变更等说明)
✅ 四、年审结果类型
| 结果 | 含义 | 后续处理 |
|---|---|---|
| 合格 | 继续有效 | 无需操作,自动延续 |
| 基本合格 | 存在问题需整改 | 限期整改,整改后复审 |
| 不合格 | 严重违规或不符合条件 | 许可证将被注销或吊销 |
⚠️ 五、常见被“判不合格”原因
- 连续两年无实际业务开展(空壳公司)
- 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重大事项
- 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如制作传播非法内容)
- 未按时提交年审材料
✅ 六、年审入口(以北京为例)
- 官网: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 系统:全国广播电视行业管理服务平台(https://www.nrta.gov.cn)→ 地方入口 → 年审模块
✅ 七、建议
- 提前准备:1月初就开始准备材料,避免3月扎堆
- 如实填报:不要虚报节目数量或业务收入
- 关注地方通知:各省局可能略有差异,务必查看省广电局官网通知
📌 示例:北京年审通知截图(2025年)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已于2025年1月10日发布《关于开展2024年度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审工作的通知》,明确:
- 年审对象:2024年12月31日前持证机构
- 截止时间:2025年3月31日
- 结果公示:2025年6月30日前
如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哪种许可证,我可以帮你找具体年审入口和通知链接。

微信号:15321396264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