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年度审核申报要点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即年度审核)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行政部门)对持证机构(如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节目制作机构等)进行的年度合规性审查,目的是确保其持续符合法律法规和许可条件。


✅ 一、年审适用对象

许可证类型 是否需年审 备注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 是 每年1-3月进行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AVSP) ✅ 是 由总局或省局组织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 ✅ 是 电视台、电台等
《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证》 ✅ 是 地方广电局组织

✅ 二、年审时间(以《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为例)

  • 申报时间:每年1月1日—3月31日
  • 审核机关:由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负责(如省广电局)
  • 结果公布:一般在6月底前完成并公示

✅ 三、年审所需材料(以节目制作机构为例)

  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年审表》(官网下载)
  2.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 许可证原件(正副本)
  4. 上一年度业务开展情况报告(含节目制作清单、财务报表等)
  5. 法定代表人及主要人员资质证明(如无犯罪记录、无违规记录)
  6. 其他材料(如股权变更、地址变更等说明)

✅ 四、年审结果类型

结果 含义 后续处理
合格 继续有效 无需操作,自动延续
基本合格 存在问题需整改 限期整改,整改后复审
不合格 严重违规或不符合条件 许可证将被注销吊销

⚠️ 五、常见被“判不合格”原因

  • 连续两年无实际业务开展(空壳公司)
  • 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重大事项
  • 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如制作传播非法内容)
  • 未按时提交年审材料

✅ 六、年审入口(以北京为例)

  • 官网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 系统:全国广播电视行业管理服务平台(https://www.nrta.gov.cn)→ 地方入口 → 年审模块

✅ 七、建议

  • 提前准备:1月初就开始准备材料,避免3月扎堆
  • 如实填报:不要虚报节目数量或业务收入
  • 关注地方通知:各省局可能略有差异,务必查看省广电局官网通知

📌 示例:北京年审通知截图(2025年)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已于2025年1月10日发布《关于开展2024年度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审工作的通知》,明确:

  • 年审对象:2024年12月31日前持证机构
  • 截止时间:2025年3月31日
  • 结果公示:2025年6月30日前

如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哪种许可证,我可以帮你找具体年审入口和通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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