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审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包括影视公司、传媒公司、制作机构等)。
年审主管机关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NRTA)及其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
年审时间
一般为每年1月至3月,具体时间由各省局发布通知,需密切关注属地省广电局官网或国家广电总局通知。

微信号:15321396264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 机构基本情况:是否存续、法人是否变更、地址是否变动等;
- 业务开展情况:是否实际开展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业务;
- 人员资质:是否仍有具备相应资格的专业人员(如编导、摄像、制作等);
- 守法情况: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记录(如传播不良内容、无证制作等);
- 财务与税务:是否存在严重失信、欠税等问题;
- 节目备案情况:是否按规定进行节目备案(如网络剧、网络电影等)。
年审材料(以北京为例,各省略有差异)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 年度业务开展情况报告(含制作节目清单、合作平台、播出情况等);
-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主要从业人员名单及资质证明(如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等);
- 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部分省份要求);
- 无违法违规承诺书;
- 年审表格(各省局官网下载)。
年审结果
- 合格:继续有效,可正常开展业务;
- 限期整改:在规定时间内补正材料或整改问题;
- 不合格:许可证将被注销,不得继续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
未参加年审的后果
- 许可证被自动注销;
- 被纳入失信名单;
- 三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影响公司参与招投标、平台合作、节目备案等。
建议
- 提前准备:每年12月起即可开始整理材料;
- 关注属地省局官网:如“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广东省广播电视局”等;
- 可委托代办:如机构无专人负责,可委托专业代理机构(需谨慎选择);
- 节目备案同步检查:确保网络剧、网络电影等已在“重点网络影视剧信息备案系统”中备案。
常用链接(建议收藏)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官网:https://www.nrta.gov.cn
- 北京市广电局年审专栏:https://gdj.beijing.gov.cn → 搜索“节目制作机构年审”
- 全国网络影视剧备案系统:https://www.nrta.gov.cn/col/col1137/index.html
如你告诉我你所在的省份,我可以帮你找2025年最新的年审通知链接和具体材料清单。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