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即《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年检)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局)对持证机构每年进行的合规性审查,确保其持续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以下是2025年年审的最新要点和实操指南:
✅ 一、年审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影视公司、MCN、动画公司、短剧制作方等)。
✅ 二、2025年年审时间节点(全国统一)
| 阶段 | 时间范围 | 说明 |
|---|---|---|
| 系统开放 | 2025年1月1日 | 国家广电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
| 申报截止 | 2025年3月31日 | 逾期视为未参加年审 |
| 结果公示 | 2025年6月30日前 | 总局官网公布“年检合格名单” |
✅ 三、年审核心材料(2025年新版)
| 材料名称 | 具体要求 |
|---|---|
| 年度业务报告 | 需包含:节目制作数量、合作平台、营收情况、版权交易记录(需盖章) |
| 财务审计报告 | 由具备证券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需披露“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专项收入 |
| 持证人员社保记录 | 至少3名广播电视相关专业人员的2024年全年社保记录(需含姓名、岗位) |
| 无违法违规承诺书 | 法人签字,承诺无“阴阳合同”“偷逃税”“劣迹艺人”等问题 |
| 节目备案截图 | 2024年制作的所有上线节目需在“备案系统”中可查(含短剧、网络电影) |
✅ 四、2025年新增重点审查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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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短剧专项核查: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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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制微信号- 所有2024年上线的微短剧需提供“规划备案号”和“上线备案号”(通过“重点网络影视剧信息备案系统”查询)。
- 未备案即上线的,直接判定为年审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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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片酬追溯:
需提交2024年所有节目主演片酬合同,单集片酬超过100万元的需额外说明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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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生成内容声明:
若节目使用AI合成技术(如虚拟主播、AI配音),需在报告中单独标注,并提交技术安全评估报告。
✅ 五、年审结果分类
| 结果等级 | 后续影响 |
|---|---|
| 合格 | 许可证自动延续一年,可正常开展业务 |
| 基本合格 | 需1个月内提交整改报告,整改期间暂停新节目备案 |
| 不合格 | 许可证作废,6个月内不得重新申请,已制作节目需下架 |
✅ 六、常见被拒原因(2024年案例)
- 社保造假:3名专业人员中1人社保为补缴(2024年某北京公司被驳回)。
- 短剧未备案:上线30部微短剧,其中12部未备案(2024年杭州某MCN被列异常)。
- 审计报告缺失:财务报告未单独列示“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收入”(2024年上海某公司被要求重审)。
✅ 七、实操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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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登录系统:
网址:https://www.nrta.gov.cn/(政务服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检)。 -
提前核查备案:
短剧/网络电影是否已备案(查询入口:https://www.nrta.gov.cn/col/col3550/index.html)。 -
社保人员优化:
若专业人员离职,需在3月前完成新员工社保录入(至少连续6个月记录)。 -
紧急咨询通道:
地方广电局咨询电话(如北京:010-86091234,上海:021-33396000)。
⚠️ 注意
- 个体工作室(无许可证)无需年审,但2025年起个人制作短剧也需备案(新规待发)。
- 许可证过期未年审,2025年7月1日起将强制注销,且影响股东其他公司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