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年度审核申报指引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即《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年检)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局)对持证机构每年进行的合规性审查,确保其持续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以下是2025年年审的最新要点和实操指南:


✅ 一、年审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影视公司、MCN、动画公司、短剧制作方等)。


✅ 二、2025年年审时间节点(全国统一)

阶段 时间范围 说明
系统开放 2025年1月1日 国家广电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申报截止 2025年3月31日 逾期视为未参加年审
结果公示 2025年6月30日前 总局官网公布“年检合格名单”

✅ 三、年审核心材料(2025年新版)

材料名称 具体要求
年度业务报告 需包含:节目制作数量、合作平台、营收情况、版权交易记录(需盖章)
财务审计报告 具备证券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需披露“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专项收入
持证人员社保记录 至少3名广播电视相关专业人员的2024年全年社保记录(需含姓名、岗位)
无违法违规承诺书 法人签字,承诺无“阴阳合同”“偷逃税”“劣迹艺人”等问题
节目备案截图 2024年制作的所有上线节目需在“备案系统”中可查(含短剧、网络电影)

✅ 四、2025年新增重点审查项

  1. 微短剧专项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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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有2024年上线的微短剧需提供“规划备案号”和“上线备案号”(通过“重点网络影视剧信息备案系统”查询)。
    • 未备案即上线的,直接判定为年审不合格。
  2. 明星片酬追溯

    需提交2024年所有节目主演片酬合同,单集片酬超过100万元的需额外说明资金来源。

  3. AI生成内容声明

    若节目使用AI合成技术(如虚拟主播、AI配音),需在报告中单独标注,并提交技术安全评估报告。


✅ 五、年审结果分类

结果等级 后续影响
合格 许可证自动延续一年,可正常开展业务
基本合格 需1个月内提交整改报告,整改期间暂停新节目备案
不合格 许可证作废,6个月内不得重新申请,已制作节目需下架

✅ 六、常见被拒原因(2024年案例)

  • 社保造假:3名专业人员中1人社保为补缴(2024年某北京公司被驳回)。
  • 短剧未备案:上线30部微短剧,其中12部未备案(2024年杭州某MCN被列异常)。
  • 审计报告缺失:财务报告未单独列示“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收入”(2024年上海某公司被要求重审)。

✅ 七、实操建议

  1. 立即登录系统
    网址:https://www.nrta.gov.cn/(政务服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检)。

  2. 提前核查备案
    短剧/网络电影是否已备案(查询入口:https://www.nrta.gov.cn/col/col3550/index.html)。

  3. 社保人员优化
    若专业人员离职,需在3月前完成新员工社保录入(至少连续6个月记录)。

  4. 紧急咨询通道
    地方广电局咨询电话(如北京:010-86091234,上海:021-33396000)。


⚠️ 注意

  • 个体工作室(无许可证)无需年审,但2025年起个人制作短剧也需备案(新规待发)。
  • 许可证过期未年审,2025年7月1日起将强制注销,且影响股东其他公司资质。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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