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即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年审)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局)对持证机构每年进行的年度审核制度,目的是核查持证机构是否持续符合持证条件、是否存在违规经营、是否实际开展业务等。
✅ 一、年审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
- 影视制作公司
- 动画公司
- 短视频MCN机构(如涉及制作发行)
- 广告公司(如涉及节目制作)
✅ 二、年审时间(全国统一)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部分省份可能提前通知)
- 逾期未年审,视为自动放弃,许可证将被注销
✅ 三、年审主管单位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统管)
- 各省/市/自治区广播电视局(具体执行)
✅ 四、年审所需材料(以北京为例,各地略有差异)
| 材料名称 | 说明 |
|---|---|
| 年度工作报告 | 包括节目制作情况、经营情况、人员变动等 |
| 财务报表 |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需盖章) |
| 持证人员社保记录 | 至少3名主要管理人员(导演、编剧、摄像等)近半年社保 |
| 节目制作业绩证明 | 提供已制作节目的片头片尾截图、备案号、播出平台证明等 |
| 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 需提交纸质版 |
| 年审申请表 | 地方广电局官网下载 |
✅ 五、年审流程(以线上+线下为例)
-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www.nrta.gov.cn/ - 进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审”模块
- 填写并上传年审材料
- 提交后等待省级广电局初审
- 初审通过后,邮寄纸质材料
- 等待年审结果(通过/整改/注销)
✅ 六、年审结果类型
| 结果 | 说明 |
|---|---|
| 通过 | 继续有效,许可证可继续使用 |
| 整改 | 限期30天内补交材料或说明情况 |
| 注销 | 未年审、虚假材料、无实际经营等 |
⚠️ 七、常见被注销原因
- 连续三年无实际节目制作业绩
- 未按时提交年审材料
- 提供虚假社保或业绩
- 许可证到期未延续
✅ 八、年审通过后注意事项
- 年审通过后,许可证有效期不变(仍为2年一换证)
- 但每年必须年审,否则即使未到期也会被注销
✅ 九、建议
- 提前准备社保、业绩材料
- 如无业绩,可考虑“零业绩申报”(部分省份允许,但需说明原因)
- 可委托代办机构,但需确保材料真实
📌 十、各地年审入口(部分)
| 地区 | 年审入口 |
|---|---|
| 北京 | 北京市广电局官网 → 政务服务 → 年审系统 |
| 上海 | 上海市广电局 → 在线办事 → 年审申报 |
| 广东 | 广东省广电局 → 节目制作机构年审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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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司所在省份 + 是否去年有制作节目 + 是否有3名以上社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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