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审对象
-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含影视公司、传媒公司等)。
- 注意:许可证有效期通常为2年,但年审是每年一次(自然年度),与换证周期不同。
年审时间
- 申报期: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部分省份可能延长,需关注省级广电局通知)。
- 逾期后果:未按时年审可能被列入异常名录,甚至吊销许可证。
年审部门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总局)统筹,由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如省广电局)具体实施。
- 北京机构由北京市广电局负责,上海由上海市广电局负责。
年审材料
需提交以下材料(电子版+纸质版,具体以省份为准): | 材料名称 | 要求 | |---------------------------|--------------------------------------------------------------------------| | 年度审核表 | 省级广电局官网下载,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 |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需加盖公司公章,核对经营范围含“广播电视节目制作”。 | | 许可证原件 | 提交正副本原件(换证时需交回)。 | | 年度业务报告 | 含节目制作数量(如电视剧、网络剧、综艺等)、合作平台、社会效益说明等。 | | 财务人员证书/社保记录 | 部分省份要求提供3名以上影视相关专业人员社保记录(需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 | | 其他 | 如股东变化、重大股权变更需额外说明。 |
年审重点审查内容
- 资质合规:营业执照与许可证信息一致,无超范围经营(如无证发行、涉外制作)。
- 人员资质:是否有足够的影视专业人员(如导演、编剧、摄像等)。
- :是否制作过违规内容(如被总局通报的“耽改剧”、劣迹艺人参与节目)。
- 股权变更:若股东含外资,需符合《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外资禁入新闻、宣传领域)。
年审结果
- 合格:在许可证副本加盖“年审合格”章,继续持证经营。
- 不合格:限期整改(3个月),整改后仍不达标则吊销许可证。
- 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许可证失效且2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注意事项
- 线上申报:多数省份通过“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提交(https://www.nrta.gov.cn)。
- 换证与年审区别:许可证到期前30日需申请换证,需额外提交近2年经营情况证明。
- 外资机构:若含外资,需先取得《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且不得从事时政新闻类制作。
常见问题
- Q:公司无实际业务,能否通过年审?
A:可以,但需提交“零业务”说明,并承诺无违规记录,长期无业务可能被建议主动注销。 - Q:许可证过期未年审,如何补救?
A:立即联系省级广电局,若未超期1年,可补交材料并说明理由,但可能被行政处罚。
建议
- 提前准备:12月起整理材料,尤其核对社保与人员资质。
- 咨询渠道:拨打省级广电局“传媒机构管理处”电话(如北京市广电局:010-86091909)。
如需具体省份的年审指南(如北京、上海、浙江等),可进一步说明,我会提供本地化流程。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