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即《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年审)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局)对持证机构每年进行的年度审核工作,目的是核查机构是否持续符合持证条件、是否存在违规经营等情况。
✅ 一、年审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影视公司、制作公司、MCN机构等)。
✅ 二、年审时间(以2025年为例)
- 通知发布时间:通常在每年1月-2月由各省广电局发布年审通知。
-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一般为3月底前(各地略有差异)。
- 结果公布时间:6月-7月公布年审结果。
✅ 三、年审所需材料(以北京为例,各地略有差异)
| 材料名称 | 说明 |
|---|---|
| 年度审核表 | 省广电局官网下载,填写并盖章 |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加盖公章 |
| 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 需交回 |
| 年度业务开展情况报告 | 包括节目制作数量、合作平台、收入情况等 |
| 财务人员及社保缴纳证明 | 证明公司正常运营 |
| 无违法违规承诺书 | 法人签字盖章 |
| 其他补充材料 | 如合作合同、播出证明等(视地方要求) |
✅ 四、年审结果类型
| 结果 | 说明 |
|---|---|
| 合格 | 继续持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延续 |
| 整改 | 限期整改,提交补充材料,逾期可能吊销 |
| 不合格 | 吊销许可证,不得继续从事节目制作经营 |
✅ 五、注意事项
- 未按时年审视为自动放弃,许可证将被注销。
- 空壳公司会被清退,如无实际经营、无人员社保、无节目产出。
- 年审不通过的影响:
- 无法继续申请《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
- 无法参与项目备案、拍摄备案
- 无法与平台签约或参与招投标
✅ 六、建议操作步骤(2025年)
- 2月底前:关注所在省广电局官网或公众号,下载年审通知。
- 3月中旬前:准备材料,提交至省广电局窗口或系统。
- 6月后:查询年审结果,如为“整改”,立即补材料。
- 如被注销:可重新申请,但需重新走审批流程,难度较大。
✅ 七、查询入口(以北京为例)
-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官网:http://gdj.beijing.gov.cn
- 全国系统平台: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