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审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包括影视公司、传媒公司、MCN机构等),无论是否实际开展业务,均需参加年审。
年审主管单位
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NRTA)统一指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具体实施。
年审时间节点(以近年为参考)
| 阶段 | 时间范围 | 说明 |
|---|---|---|
| 通知发布 | 每年1月-2月 | 各省局发布年审通知 |
| 材料提交 | 每年2月-3月 | 线上+线下提交年审材料 |
| 审核公示 | 每年4月-5月 | 省局审核并公示年审结果 |
| 总局备案 | 每年6月前 | 各省将结果报总局备案 |
⚠️ 注意:具体时间以所在省局当年通知为准,不同省份略有差异。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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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审所需材料(常见清单)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 年审报告表(省局模板,需盖章);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 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 节目制作经营情况说明(是否制作、发行、备案剧目);
- 持证人员社保记录(至少3名主要管理人员);
- 无违法违规承诺书;
- 其他省局要求的补充材料(如办公场地证明、设备清单等)。
年审结果类型
| 结果类型 | 说明 |
|---|---|
| 合格 | 继续有效,可正常开展业务 |
| 基本合格 | 限期整改,整改后复核 |
| 不合格 | 吊销许可证,三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并可能列入黑名单 |
常见不合格原因
- 未按时提交年审材料;
- 无实际经营(“空壳”公司);
- 无持证人员或社保造假;
- 存在违法违规记录(如未备案上线、传播违规内容);
- 提供虚假材料。
未参加年审的后果
- 许可证自动失效;
- 不得继续从事节目制作经营;
- 影响公司参与招投标、平台合作、备案网剧/网络电影;
- 法人/股东三年内不得新办广电类公司。
建议操作步骤(2025年年审)
- 立即查看所在省局官网(如“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 下载2025年年审通知及模板;
- 准备材料,重点核查社保、财务报表、节目备案情况;
- 2月底前完成线上提交(多数省份通过“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 3月底前完成线下递交(部分省份要求窗口提交);
- 4月关注省局官网公示结果。
快速查询入口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www.nrta.gov.cn → 政务服务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年审
如需代办或加急
如你公司存在以下情况,建议找本地广电资质代办机构协助:
- 社保不足;
- 无实际经营;
- 曾被列入异常;
- 许可证快过期需续办。
如你告诉我你公司所在省份,我可以帮你找2025年年审通知原文链接+模板下载地址。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