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年度审核申报指引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即《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年审)是每年必须完成的一项行政手续,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NRTA)及其地方广电局统一组织,未按时年审或年审不合格,可能导致许可证被吊销或下一年度无法继续开展业务。


✅ 一、年审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包括:

  • 影视制作公司
  • 动画公司
  • 短视频MCN机构(如涉及广播电视节目制作)
  • 广电系统内制作单位

✅ 二、年审时间节点(以近年为参考)

事项 时间
通知发布 每年1月—2月(国家广电总局官网或地方局官网)
材料提交截止 通常为3月31日前(各地略有差异)
结果公示 6月—7月
整改期 未通过单位需在限期内整改,否则许可证作废

✅ 三、年审所需材料(以北京为例,各地略有差异)

  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2. 年审报告表(官网下载,需盖章)
  3.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 年度业务开展情况说明(包括制作节目名称、时长、播出平台等)
  6. 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7. 无违法违规承诺书
  8. 员工社保缴纳证明(部分地区要求)

✅ 四、年审流程(以线上为主)

  1. 登录系统
    国家广电总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系统
    网址:https://www.nrta.gov.cn → 政务服务 → 制作机构管理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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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填写年审表:上传材料、填写年度制作情况

  3. 提交至属地广电局:系统自动流转至省级或市级广电局

  4. 等待审核结果:通过/整改/不通过


⚠️ 五、常见不合格原因

  • 未实际开展节目制作业务(“空壳”公司)
  • 提供虚假材料或数据
  • 有违法违规记录(如传播不良内容)
  • 未按时提交材料

✅ 六、年审结果处理

结果 处理方式
合格 继续有效,自动进入下一年度
整改 1个月内补交材料或说明,逾期作废
不合格 许可证被吊销,需重新申请

✅ 七、建议与提醒

  • 提前准备:1月起就开始整理材料,避免3月扎堆
  • 如实填报:不要虚报节目数量或播出平台
  • 关注属地通知:各省广电局官网会发细则(如“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官网)
  • 可代办:部分代理机构提供年审代办服务(需谨慎选择)

📌 八、查询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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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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