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是中国大陆地区对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进行的一项年度合规审查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负责实施,年检的目的是确保持证机构持续符合法定条件,规范节目制作经营行为。
✅ 一、年检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所有机构,包括:
- 国有、民营影视公司
- 制作机构、工作室
- 网络视听节目制作机构(如制作网剧、网综等)
✅ 二、年检时间(以近年为参考)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为集中年检时间
- 各地广电局可能略有差异,需关注属地广电局官网通知
✅ 三、年检流程(以北京为例,各地略有差异)
| 步骤 | |
|---|---|
| ① 登录系统 |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或省级广电局年检系统 |
| ② 填报信息 | 填写《年度工作报告表》,包括:机构基本情况、节目制作情况、财务情况、人员变动、违规记录等 |
| ③ 上传材料 | 上传以下材料(PDF或扫描件): - 营业执照副本 - 许可证正副本 - 年度财务报表 - 节目制作业绩清单(含备案号或播出证明)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其他要求材料 |
| ④ 初审 | 由属地广电局初审材料 |
| ⑤ 实地抽查(可能) | 部分省市会抽查部分机构实地检查 |
| ⑥ 年检结果 | 分为三种: ✅ 合格 ⚠️ 整改(限期30天内补正) ❌ 不合格(吊销许可证) |
✅ 四、未年检的后果
| 情况 | 后果 |
|---|---|
| 未按时参加年检 | 视为自动放弃许可证,将被注销 |
| 年检不合格 | 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 → 吊销许可证 |
| 提供虚假材料 | 列入黑名单,三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 五、注意事项
- 节目制作业绩必须真实,需提供备案号或播出平台证明(如爱奇艺、优酷、央视等)
- 财务数据需与税务系统一致,避免虚报
- 人员社保需正常缴纳,部分省市要求提供社保缴纳证明
- 许可证即将到期的,需提前3个月申请延续,不能与年检混为一谈
✅ 六、常用入口
- 国家广电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zw.nrta.gov.cn - 北京市广电局年检通知(示例)
http://gdj.beijing.gov.cn → 搜索“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年检”
✅ 七、建议
- 提前准备材料,尤其是节目备案号和播出证明
- 委托专业代理(如律所或广电资质代办公司)可提高效率
- 关注属地广电局官网或公众号,每年1月初会发通知
如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市的机构,我可以帮你找2025年年检的具体通知链接和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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