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NRTA)对持证机构(如广播电视台、网络视听平台、节目制作机构等)进行的年度合规性审查,目的是确保其持续符合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以下是年审的核心要点和流程:
年审适用对象
-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如电视台、广播电台)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影视公司、节目制作机构)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IPTV、OTT、网络视听平台)
- 《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证》(卫星电视相关)
年审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具体以当年总局通知为准,逾期可能面临注销风险)。
年审核心内容
| 审查维度 | 具体要求 |
|---|---|
| 资质合规 | 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等是否与许可证一致。 |
| 业务合规 | 是否超范围经营(如无证播出境外节目、违规插播广告);节目内容是否通过审查。 |
| 人员与场地 | 制作机构需满足3名以上广播电视相关专业人员(部分省份要求社保记录)。 |
| 财务与税务 | 需提供审计报告,部分省份要求无亏损(如北京对制作机构要求净资产≥100万)。 |
| 行政处罚记录 | 若近2年有违规处罚(如低俗内容、虚假广告),需提交整改报告。 |
年审材料清单
-
基础材料
- 许可证原件(正副本)
-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专项材料(根据类型)
微信号:15321396264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制作机构:
- 3名专业人员学历证书+社保记录(需广播电视相关专业,如播音、编导、摄像等);
- 年度经营情况报告(含节目制作量、合作平台证明、发行合同等)。
- 播出机构:
- 年度节目播出表(含境外节目占比、广告播出时长);
- 安全播出事故报告(如无事故需零报告)。
- 制作机构:
-
线上提交
-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https://www.nrta.gov.cn)→“年度审核”模块上传材料。
未通过年审的后果
- 许可证注销:逾期3个月未年审,自动失效(需重新申请,难度极大)。
- 业务暂停:如网络视听平台未年审,将被下架APP或停止内容更新。
- 行政处罚:违规机构可能被罚款(如擅自变更股权结构未报备,罚款1-3万元)。
特殊注意事项
- 股权变更:若持证机构股东变化(尤其外资),需提前报批,否则年审直接否决。
- 外资限制:网络视听平台外资持股不得超过49%,制作机构禁止外资(需追溯至最终自然人股东)。
- 地方差异:如上海对制作机构要求“实际经营地址与注册地一致”,需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发票。
建议操作步骤
- 1月前:自查人员资质、财务审计、内容合规(重点检查2023年播出的综艺、短剧是否备案)。
- 2月:登录地方广电局官网(如北京市广电局)下载最新年审指南,部分省份需预约现场提交。
- 3月:完成线上提交后,保留回执单,5个工作日后查询结果(如需补正,需在10日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