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即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年审)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局)对持证机构每年进行的年度审核制度,目的是确保持证机构持续符合法定条件、规范经营。
✅ 一、年审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包括:
- 影视制作公司
- 文化传媒公司
- 动画、纪录片、综艺节目制作机构等
✅ 二、年审时间(全国统一)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部分省份可能提前通知)
- 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许可证将被注销
✅ 三、年审所需材料(以北京为例,各地略有差异)
| 材料名称 | 说明 |
|---|---|
| 年度审核表 |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在线填写并打印 |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加盖公章 |
| 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 需交回换发新证 |
| 年度业务开展情况报告 | 包括节目制作数量、类型、合作平台、收入等 |
| 法定代表人及主要人员身份证明 | 身份证复印件、简历 |
| 无违法违规承诺书 | 模板可在系统下载 |
| 财务审计报告(部分省市要求) | 需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
✅ 四、年审流程(线上+线下)
- 登录系统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 选择“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年审” - 填写并提交年审表
- 上传电子版材料
- 等待初审通过
- 线下提交纸质材料(部分省市已全程电子化)
- 领取新证(旧证收回,换新证)
⚠️ 五、常见失败原因
| 原因 | 说明 |
|---|---|
| 未开展实际业务 | 连续两年无节目制作记录,可能被注销 |
| 材料造假 | 一经发现,列入黑名单,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 逾期未年审 | 许可证自动失效,需重新申请,流程更复杂 |
| 法人或股东有广电处罚记录 | 可能被驳回年审 |
✅ 六、年审结果查询
- 登录系统 → 查看“年审状态”
- 状态为“通过”即表示年审成功,许可证继续有效
✅ 七、建议
- 提前准备材料,尤其是审计报告和业务总结
- 如未开展业务,建议提前制作1-2部合规节目(如短视频、纪录片)作为业绩支撑
- 可委托代办机构,但需选择有广电资质的代理公司
📌 八、各地年审入口(部分)
| 地区 | 年审入口 |
|---|---|
| 北京 | 北京市广电局年审系统 |
| 上海 | 上海市广电局 |
| 广东 | 广东省广电局 |
❓如你提供所在省份,我可以给你:
- 具体年审入口
- 模板下载链接
- 是否支持全程网办
- 是否需提交审计报告
是否需要我帮你查你所在省份的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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