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持证单位每年必须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提交的年度审核/年报材料,这是持证机构合法持续经营的必要程序,未按时提交可能导致许可证被注销。
✅ 一、年报适用对象
持有以下许可证的单位需提交年报: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适用于影视制作公司、节目制作公司等)
-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适用于电视台、广播电台)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适用于网络平台如爱奇艺、优酷等)
✅ 二、年报时间(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为例)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
通过“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在线提交年报材料。
✅ 三、年报所需材料(以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为例)
| 材料名称 | 说明 |
|---|---|
| 年度业务开展情况报告 | 包括节目制作数量、类型、合作平台、发行情况等 |
| 财务报表 |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 |
| 持证人员变动情况 | 如有编导、摄像、制作等核心人员变动需说明 |
| 无违法违规承诺书 | 承诺年度内无被处罚记录 |
| 许可证副本扫描件 | 需上传最新年检盖章页 |
✅ 四、年报流程(线上)
-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www.nrta.gov.cn/ - 进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检/年报”系统
- 填写并上传年报材料
- 提交后等待省级广电局初审
- 初审通过后,总局备案
- 系统显示“年报通过”即完成
⚠️ 注意事项
- 逾期不报:许可证可能被注销,次年无法继续从事节目制作业务。
- 虚假材料:一经查实,许可证可能被吊销,并列入黑名单。
- 建议提前准备:1月初即可开始准备,避免3月系统拥堵。
✅ 五、年报通过后
- 系统会生成电子回执
- 无需换发新证,但建议打印回执存档
- 次年继续持证经营
📌 如你是北京、上海、广东等地机构
部分省市(如北京)要求先线下提交纸质材料,再线上同步填报,具体以当地广电局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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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模板下载(可参考)
你可以在国家广电总局官网“政务服务→表格下载”中找到: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度报告表》
- 《无违法违规承诺书》模板
❓如你不确定是否需年报
可告诉我你持有的许可证类型(如《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或《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我可以帮你确认是否需年报及具体流程。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