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度申报信息填报指引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年报工作,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局监管,以下是关于年报的核心信息,适用于持证机构(如影视公司、节目制作公司等):


✅ 一、年报对象

凡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均需每年提交年报。


✅ 二、年报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
  • 逾期不报,可能被列入异常名录吊销许可证

✅ 三、年报平台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网址:https://www.nrta.gov.cn
    路径:
    “政务服务”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 → “年报系统”

✅ 四、年报内容(重点)

模块 内容示例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地址、法人、联系方式等
持证情况 是否持证、是否变更
经营情况 年度制作节目数量、类型、收入、利润等
人员情况 从业人员数量、持证编导/摄像/后期等
合规情况 是否被处罚、是否存在违规节目

✅ 五、年报流程(简要)

  1. 登录系统(需法人账号或机构账号)
  2. 填写年报表单(逐项填写,带*为必填)
  3. 上传附件(如财务报表、节目样片截图等,部分地区要求)
  4. 提交并等待审核
  5. 审核通过后,系统显示“已年报”状态

⚠️ 注意事项

  • 零制作也要报,不能填“无”就不管,必须提交年报。
  • 信息要真实,虚假填报可能被列入黑名单。
  • 变更信息(如法人、地址)需先完成变更备案,再年报。
  • 建议提前准备:财务报表、节目清单、人员社保记录等。

✅ 六、未年报后果

  • 列入异常名录
  • 影响许可证续办
  • 严重者吊销许可证
  • 影响参与项目招投标合拍片备案

📌 七、建议

  • 提前1个月准备材料
  • 联系当地广电局确认是否有地方补充要求(如北京、上海、浙江等地有细化要求)
  • 保存截图或PDF年报回执,以备后续检查

📞 如你不确定是否已年报

可登录系统查看状态,或拨打: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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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广电总局服务热线:010-86091111
  • 地方广电局电话(如“北京市广电局”官网可查)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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