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年度审核申报指引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是中国大陆地区对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每年必须进行的合规性审查程序,以下是2025年年审的核心要点,适用于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不含电视台、电台等播出机构):


✅ 一、年审时间(2025年度)

  • 通知发布时间:2025年3月初(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官网发布)
  •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3月31日(各地略有差异,以省级广电局通知为准)
  • 结果公示时间:2025年6月底前

✅ 二、年审对象

凡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均需参加年审。


✅ 三、年审流程(线上+线下)

步骤 平台/地点
① 登录系统 进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zwfw.nrta.gov.cn
② 填写年报 提交《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度报告表》 系统在线填写
③ 上传材料 包括营业执照、许可证扫描件、2024年节目制作业绩说明、财务审计报告等 PDF格式上传
④ 省级初审 省级广电局审核材料,可能要求补正 系统反馈
⑤ 总局复核 国家广电总局抽查或复核 系统公示结果

✅ 四、年审重点审查内容

项目 是否重点 说明
是否有实际经营行为 2024年是否有节目制作、发行、备案记录
是否参与“注水剧”“流量至上” 如有被通报项目,可能被暂缓年审
是否按时备案剧目 通过“重点网络影视剧信息备案系统”备案
是否有违法违规记录 如被行政处罚、通报批评等
是否空壳公司 无人员、无办公、无作品,可能被注销许可证

✅ 五、年审结果类型

结果 含义 后续处理
合格 正常通过 可继续持证经营
基本合格 存在轻微问题 限期整改,下一年度重点审查
不合格 存在严重问题 吊销许可证,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未参加年审 视为自动放弃 许可证自动失效,需重新申请

✅ 六、常见问题提醒(2025年新增)

  1. 必须上传“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不再接受简易报表;
  2. 节目业绩必须可查验,需填写备案号或播出平台证明;
  3. 法人变更、地址变更未备案的,需先完成变更手续再年审
  4. 空壳公司清理力度加大,建议提前准备办公场地、人员社保、作品样本等备查材料。

✅ 七、建议操作清单(2025年3月前)

动作 建议时间
登录系统测试账号密码 3月5日前
准备审计报告、业绩材料 3月10日前
完成在线填报并提交 3月20日前
关注省级广电局补正通知 3月25日-4月10日

✅ 八、查询入口


如你提供机构名称或所在省份,我可以帮你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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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否已列入年审名单
  • 是否已被标记为“异常机构”
  • 是否需要补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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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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