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度申报信息填报指引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年报工作,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局)对持证单位进行年度监管的重要环节,以下是关于年报的核心信息:


✅ 一、年报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包括影视公司、制作机构等),无论是否实际开展业务,均需按时提交年报。


✅ 二、年报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全国统一时间)
  • 逾期将被列入异常名录,严重者可能被吊销许可证

✅ 三、年报方式

通过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系统”在线填报: 🔗 网址:https://www.nrta.gov.cn
路径:总局官网 → 政务服务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系统 → 年报入口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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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年报内容(简要)

模块 内容示例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地址、法人、联系方式等
人员情况 持证从业人员数量、变动情况
经营情况 年度制作节目数量、类型、收入情况
合规情况 是否存在违规、被处罚记录
其他 是否参与重大题材、合拍片、境外业务等

✅ 五、注意事项

  1. “零业务”也要报:即使全年未制作任何节目,也必须提交“零申报”。
  2. 信息真实:虚假填报将被列入黑名单,影响后续许可证延续或换证。
  3. 系统关闭后无法补报:3月31日24:00系统关闭,逾期无法补报。
  4. 建议提前10天完成:避免网络拥堵或审核退回。

✅ 六、年报后续

  • 公示:年报结束后,总局将公示“异常名单”和“合格名单”
  • 抽查:部分机构将被随机抽查,需准备纸质材料备查
  • 许可证延续:未年报的机构将无法申请延续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需延续)

✅ 七、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忘记密码怎么办? 联系系统技术支持或地方广电局重置
系统打不开? 建议使用IE11或360兼容模式
法人变更了怎么办? 先完成变更备案,再报年报
年报后还能修改吗? 审核通过前可撤回修改,审核通过后不可更改

✅ 八、建议操作步骤(简洁版)

登录系统 → 2. 填写年报 → 3. 上传附件(如有) → 4. 提交审核 → 5. 关注状态(是否被退回) → 6. 截图保存“已年报”页面


如你需要,我可以提供一个年报填写模板(Excel或Word),或者帮你检查某一项怎么填,是否需要?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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