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年度审核申报指引

年审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影视公司、制作公司、MCN机构等),无论是否实际开展业务,都必须参加年审。


年审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为集中年审时间。
  • 各省级广电局会下发具体通知,时间可能略有差异。

年审流程(以北京为例,各地略有差异)

步骤
登录系统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或省级广电局指定平台(如北京广电局“年审系统”)。
填报信息 填写《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审表》,包括:公司基本信息、人员情况、节目制作经营情况、财务报表等。
上传材料 上传以下材料(PDF或图片):
①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 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③ 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④ 节目制作业绩证明(如合同、播出证明、备案号等);
⑤ 人员社保缴纳证明(至少3名主要管理人员);
⑥ 其他要求材料。
初审 由注册地所在区广电部门初审。
终审 省级广电局终审,公示结果。

年审结果类型

结果 含义
合格 继续有效,可正常开展业务。
基本合格 限期整改,整改后复核。
不合格 吊销许可证,不得继续从事节目制作经营业务。

未参加年审的后果

  • 直接列为“异常机构”
  • 许可证可能被注销
  • 影响后续办理备案、发行、播出、评奖等业务
  • 法人或股东未来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许可证

注意事项

  • 零业绩也要年审,否则视为放弃;
  • 人员社保必须真实,至少3名管理人员;
  • 财务报表需真实,不能全为零;
  • 系统关闭后无法补报,务必在3月31日前完成;
  • 建议提前准备材料,避免最后一周系统拥堵。

常见问题答疑

问题 回答
公司没做节目,怎么填业绩? 填“无”,但需说明原因,不能空着。
许可证丢了怎么办? 需先登报挂失,再申请补办,补办后才能年审。
公司地址变了怎么办? 先办理“许可证变更”,再年审。
可以找代办吗? 可以,但需确保材料真实,代办不能造假。

建议

  • 提前1个月准备材料
  • 建立专门档案夹:许可证、社保、财务报表、合同、播出证明等;
  • 关注省级广电局官网或公众号,获取最新通知;
  • 如不确定,可咨询当地广电局或委托专业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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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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