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是中国大陆对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每年必须进行的一项法定审查程序,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负责实施,年审的目的是确保持证机构持续符合法律法规要求,规范节目制作经营行为。
✅ 一、年审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所有机构,包括:
- 民营影视公司
- 制作机构
- 传媒公司
- 广电系统内企业等
✅ 二、年审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为集中年审期(部分地区可能略有差异)。
- 未按时参加年审的,将被列入异常名录,严重者可能被吊销许可证。
✅ 三、年审流程(以北京为例,各地略有差异)
| 步骤 | |
|---|---|
| 登录系统 |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或省级广电局官网 |
| 填写年报 | 填写《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度报告表》 |
| 上传材料 | 上传以下材料(PDF或扫描件): ① 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② 节目制作经营情况总结 ③ 持证人员变动情况 ④ 无违法违规承诺书 |
| 初审 | 由注册地所在区/县级广电部门初审 |
| 终审 | 省级广电局终审并公示结果 |
✅ 四、年审结果
| 结果 | 说明 |
|---|---|
| 合格 | 继续有效,可正常开展业务 |
| 整改 | 限期整改,整改后复审 |
| 不合格 | 吊销许可证,不得继续从事节目制作经营 |
⚠️ 五、常见被驳回原因
- 未实际开展节目制作业务(“空壳公司”)
- 财务报表异常(如长期零申报)
- 无持证专业人员(至少3名以上广电相关专业人员)
- 存在违法违规记录(如传播不良内容)
✅ 六、年审入口(全国统一)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www.nrta.gov.cn
→ 选择“政务服务”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 → “年度报告”
✅ 七、建议
- 提前准备材料,尤其是财务报表和人员证明;
- 如为“空壳”公司,建议提前注销许可证,避免被吊销影响信用;
- 可委托代办机构,但需选择正规资质服务商。
📌 附:年审材料模板(可向我索取)
- 年度报告表模板(Word)
- 无违法违规承诺书模板
- 节目制作经营情况总结范文
如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份的,我可以给你具体省份的年审入口和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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