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是中国大陆地区对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进行的一项年度合规审查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NRTA)及其地方广电局负责实施,年审的目的是确保持证机构持续符合法律法规要求,防止“空壳公司”或违规操作。
✅ 一、年审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所有机构,包括:
- 国有/民营影视公司
- 制作机构(如综艺节目、电视剧、纪录片等)
- 网络视听节目制作公司(如短视频、网剧、网综等)
✅ 二、年审时间节点(以2025年为例)
| 阶段 | 时间 | 说明 |
|---|---|---|
| 通知发布 | 每年1月 | 国家广电总局或各省局发布年审通知 |
| 材料提交 | 1月–3月 | 各地时间略有不同,需关注属地广电局通知 |
| 结果公示 | 4月–5月 | 公示“合格”、“整改”、“不合格”名单 |
✅ 三、年审所需材料(以北京为例)
| 材料名称 | 说明 |
|---|---|
| 年度工作报告 | 包括节目制作数量、类型、播出平台、收入等 |
| 财务报表 |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需盖章) |
| 税务证明 | 纳税记录或税务局出具的完税证明 |
| 人员社保记录 | 证明公司有实际运营人员(非空壳) |
| 节目样片或播出证明 | 提供实际制作或播出的节目截图、链接、合同等 |
| 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 加盖公章 |
| 其他 | 如变更事项说明、行政处罚整改报告等 |
✅ 四、年审结果分类
| 结果 | 后果 |
|---|---|
| 合格 | 继续持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顺延 |
| 整改 | 限期30–60天内补交材料或整改,逾期视为不合格 |
| 不合格 | 吊销许可证,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 五、常见问题提醒
| 问题 | 建议 |
|---|---|
| 公司无实际业务 | 建议提前布局小额项目或合作制作,避免“零产出” |
| 社保人数不足 | 至少保持3人以上社保记录,部分地区要求5人 |
| 节目未播出 | 可提供平台合作意向书、样片、备案号等作为辅助证明 |
| 忘记年审 | 逾期视为“不合格”,许可证将被注销,需重新申请 |
✅ 六、年审入口(以北京为例)
- 线上系统: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官网 → 政务服务 → 年审入口
- 线下提交:部分省份仍需线下提交纸质材料
✅ 七、建议操作流程(2025年版)
- 1月初:关注属地广电局官网或公众号发布年审通知
- 1月中旬:准备材料,重点整理节目产出和社保记录
- 2月底前:完成线上提交或线下递交
- 4月:查看公示结果,如为“整改”立即补材料
- 5月:领取年审合格标签或电子回执
✅ 八、特别提醒(2025年新规趋势)
- 严查“空壳公司”:无实际业务、无人员、无节目产出将被重点清理
- 网剧/网综纳入重点:即使未在电视台播出,只要有网络备案号也算有效产出
- 跨省经营需备案:如在多个省份设分支机构,需分别年审
✅ 九、模板下载(可向我索取)
- 年度工作报告模板(Word)
- 节目产出清单模板(Excel)
- 年审材料清单(PDF)
如你告诉我你所在的省份和公司类型(如网剧制作、综艺公司、纪录片工作室等),我可以给你一份定制版年审清单和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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