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度申报信息填报指引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的年报工作,根据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NRTA)的要求,持证机构每年需按时提交年度报告,否则可能影响许可证的延续或年检结果。


年报适用对象

以下机构需提交年报:

  •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如影视公司、制作公司)
  • 持有《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的单位(如电视台、广播电台)
  • 持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单位(如网络视听平台)

年报时间

  • 一般为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具体时间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通知为准)
  • 逾期不报,可能被列入异常名录,影响许可证延续或年检

(以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为例)

  1. 机构基本信息(名称、地址、法人、联系方式等)
  2. 人员情况(持证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数量)
  3. 节目制作经营情况
    • 年度制作节目数量、类型(电视剧、综艺、纪录片等)
    • 是否参与合拍、引进节目
    • 是否涉及境外人员、境外资金
  4. 财务情况(营业收入、利润等)
  5. 是否存在违规行为(如被行政处罚、通报等)
  6. 许可证使用情况及是否存在转让、出租、出借等行为

年报方式

  • 线上申报:通过“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或省级广电局指定系统(如“全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信息系统”)
  • 线下提交:部分省份要求同步提交纸质材料(加盖公章)

未按时年报的后果

  • 被列入异常名录
  • 许可证年检不合格
  • 影响许可证延续(到期无法换证)
  • 严重者可被吊销许可证

操作建议

  1. 登录系统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 选择“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报”入口
  2. 准备材料:营业执照、许可证副本、年度财务报表、节目制作清单等
  3. 填写并提交:确保信息真实、完整,避免虚假申报
  4. 保存回执:提交后保存系统回执或截图,作为已年报凭证

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忘记年报怎么办? 立即补报,并联系属地广电局说明情况,可能需提交书面说明
系统打不开? 换浏览器(推荐IE或Edge兼容模式),或联系技术支持
许可证快到期了,年报还没做? 必须先完成年报,才能进入延续流程

模板参考(节目制作机构年报简表)

项目 内容示例
机构名称 北京某某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许可证编号 (京)字第01234号
年度制作节目数量 电视剧2部,网络电影5部,综艺1档
是否引进境外节目
是否被行政处罚
营业收入 1200万元

如你告诉我你是哪类持证机构(制作/播出/网络视听)、哪个省份,我可以给你更具体的入口链接和模板。

微信号:15321396264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内容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

转载注明出处:https://www.icp-1.com/gbds/279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