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持证单位每年需要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提交的年度审核报告,也叫年检或年报,这是持证单位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未按时提交可能导致许可证被注销。
✅ 一、年报适用对象
持有以下许可证的单位需提交年报: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简称“制作许可证”)
- 《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
-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如电视台、电台)
✅ 二、年报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以国家广电总局通知为准)
- 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年检,许可证可能被注销
✅ 三、年报内容(以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为例)
- 单位基本信息(法人、地址、联系人等)
- 节目制作经营情况
- 年度制作节目数量、类型(综艺、纪录片、电视剧等)
- 是否参与合拍、引进、发行
- 财务情况(收入、利润、纳税等)
- 人员情况(持证编导、摄像、后期等)
- 是否有违法违规行为(如被处罚、通报)
- 许可证是否使用、是否存在出租出借
✅ 四、年报方式
线上提交(主流方式)
-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zwfw.nrta.gov.cn - 路径:办事服务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年检 → 在线填报
线下提交(部分地区仍要求)
- 向属地省级广电局提交纸质材料(如北京、上海等地)
✅ 五、所需材料(线上上传)
| 材料名称 | 是否必须 | 说明 |
|---|---|---|
| 年度工作报告 | 包括制作情况、财务、人员等 | |
| 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 需盖章 | |
| 许可证扫描件 | 正副本 | |
|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 ||
| 节目样片或目录 | 部分地区要求 | |
| 无违规承诺书 | 部分地区要求 |
✅ 六、注意事项
- 逾期不报:许可证将被注销,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信息虚假:将被列入黑名单,影响后续审批
- 联系人变更:需提前在系统中更新,否则收不到通知
✅ 七、年报结果查询
- 登录政务平台 → 我的办件 → 查看年检结果
- 通过后无纸质盖章,系统状态为“年检合格”
✅ 八、常见问题
| 问题 | 解答 |
|---|---|
| 公司没有制作节目,还要报吗? | 必须报,零申报也要提交 |
| 许可证过期了还能报吗? | 不能,过期即作废,需重新申请 |
| 年报收费吗? | 不收费,全程免费 |
✅ 九、建议
- 提前准备:1月开始准备材料,3月中旬前提交
- 保留截图:提交成功后截图保存,防止系统问题
- 咨询属地广电局:各地要求略有差异,建议电话确认
📞 咨询电话(国家广电总局)
- 总局政务服务平台客服:12345 转广电总局
- 北京市广电局:010-86092000
- 上海市广电局:021-24022100
如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的、持哪种许可证,我可以给你具体入口和模板。

微信号:15321396264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