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度申报填报指引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持证单位每年需要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提交的年度审核报告,也叫年检年报,这是持证单位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未按时提交可能导致许可证被注销。


✅ 一、年报适用对象

持有以下许可证的单位需提交年报: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简称“制作许可证”)
  • 《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
  •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如电视台、电台)

✅ 二、年报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以国家广电总局通知为准)
  • 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年检,许可证可能被注销

✅ 三、年报内容(以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为例)

  1. 单位基本信息(法人、地址、联系人等)
  2. 节目制作经营情况
    • 年度制作节目数量、类型(综艺、纪录片、电视剧等)
    • 是否参与合拍、引进、发行
  3. 财务情况(收入、利润、纳税等)
  4. 人员情况(持证编导、摄像、后期等)
  5. 是否有违法违规行为(如被处罚、通报)
  6. 许可证是否使用、是否存在出租出借

✅ 四、年报方式

线上提交(主流方式)

  •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zwfw.nrta.gov.cn
  • 路径:办事服务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年检 → 在线填报

线下提交(部分地区仍要求)

  • 属地省级广电局提交纸质材料(如北京、上海等地)

✅ 五、所需材料(线上上传)

材料名称 是否必须 说明
年度工作报告 包括制作情况、财务、人员等
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需盖章
许可证扫描件 正副本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节目样片或目录 部分地区要求
无违规承诺书 部分地区要求

✅ 六、注意事项

  • 逾期不报:许可证将被注销,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信息虚假:将被列入黑名单,影响后续审批
  • 联系人变更:需提前在系统中更新,否则收不到通知

✅ 七、年报结果查询

  • 登录政务平台 → 我的办件 → 查看年检结果
  • 通过后无纸质盖章,系统状态为“年检合格

✅ 八、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公司没有制作节目,还要报吗? 必须报,零申报也要提交
许可证过期了还能报吗? 不能,过期即作废,需重新申请
年报收费吗? 不收费,全程免费

✅ 九、建议

  • 提前准备:1月开始准备材料,3月中旬前提交
  • 保留截图:提交成功后截图保存,防止系统问题
  • 咨询属地广电局:各地要求略有差异,建议电话确认

📞 咨询电话(国家广电总局)

  • 总局政务服务平台客服:12345 转广电总局
  • 北京市广电局:010-86092000
  • 上海市广电局:021-24022100

如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的、持哪种许可证,我可以给你具体入口和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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