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年度审核申报指引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是中国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实行的一项年度合规审查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负责实施,以下是关于年审的核心信息,适用于《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俗称“广电证”)持证机构:


✅ 一、年审对象

凡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均需参加年度审核。


✅ 二、年审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为集中年审期。
  • 各地广电局可能会提前发通知,建议1月初就开始准备。

✅ 三、年审机关

  • 中央单位(如央视、央广等)→ 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 地方单位 → 报所在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如“广东省广播电视局”)。

✅ 四、年审材料(以地方为例,略有差异)

材料名称 说明
年度审核表 各省局官网下载,填写盖章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加盖公章
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需交回盖章
年度业务开展情况报告 包括节目制作数量、合作平台、收入情况等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加盖公章
三名以上广播电视相关专业人员证明 社保、学历、职称等
无违法违规承诺书 模板由各省局提供

✅ 五、年审结果

结果类型 说明
合格 继续有效,可正常经营
基本合格 限期整改,整改后复审
不合格 吊销许可证,不得继续制作节目

⚠️ 六、常见不合格原因

  • 连续两年无实际节目制作业务;
  • 人员不符合要求(如无三名以上广电相关专业人员);
  • 提供虚假材料;
  • 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如传播不良内容);
  • 未按时提交年审材料。

✅ 七、年审流程(简化版)

  1. 登录省级广电局官网→下载年审通知及表格;
  2. 准备材料→盖章→提交(线上或线下);
  3. 等待审核结果(一般4月底前公布);
  4. 如合格,许可证副本加盖“年度审核合格”章;
  5. 如不合格,限期整改或吊销。

✅ 八、年审入口(部分省份示例)

省份 年审入口
北京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官网 → 政务服务 → 年审专栏
上海 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官网 → 通知公告
广东 广东省广播电视局 → 政务公开 → 年审通知
浙江 浙江省广播电视局 → 行政许可 → 年审系统

✅ 九、建议

  • 提前准备:1月初就开始整理材料,避免3月扎堆;
  • 人员社保:确保三名广电相关专业人员社保在本公司
  • 节目备案:如有制作节目,提前在“广播电视节目信息备案系统”备案;
  • 咨询窗口:拨打所在省广电局政务服务电话,获取最新模板。

✅ 十、模板/表格获取方式

回复你所在的省份,我可以帮你找2025年年审通知+表格下载链接(如已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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