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或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的年报工作,根据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NRTA)的要求,持证单位每年需按时提交年度报告,否则可能影响许可证的续期或面临处罚。
年报适用对象
-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如影视公司、制作公司)
- 持有《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的单位(如电视台、广播电台)
- 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如持证IPTV、互联网电视平台)
年报时间
- 一般为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具体时间以当年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通知为准)
(以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为例)
- 单位基本信息(法人、地址、联系方式等)
- 持证情况(是否续期、是否变更)
- 节目制作经营情况(年度制作节目数量、类型、发行情况)
- 财务情况(营业收入、利润等)
- 人员情况(从业人员数量、持证情况)
- 是否存在违规行为(如被处罚、投诉等)
-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年报方式
- 线上申报:通过“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或省级广电局指定系统(如“全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信息系统”)
- 线下提交:部分地区仍需提交纸质材料(加盖公章)
未按时年报的后果
- 被列入异常名录或黑名单
- 影响许可证续期
- 被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
- 严重者可被吊销许可证
操作建议
- 登录系统: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 选择“年报系统” → 登录账号(需注册法人账号) - 填写年报:按系统提示逐项填写,上传相关附件(如财务报表、节目清单等)
- 提交并打印:提交后打印年报回执,部分省份需盖章邮寄或现场提交
- 关注审核结果:系统会显示“已提交”“已审核”或“退回修改”
常见问题
| 问题 | 解答 |
|---|---|
| 忘记年报怎么办? | 立即补报,并联系属地广电局说明情况,可能面临轻微处罚 |
| 系统打不开? | 换浏览器(推荐IE或Edge兼容模式),或联系技术支持 |
| 没有制作节目怎么填? | 如实填写“无节目制作”,不得虚假填报 |
模板参考(简化版)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年度报告表(部分)
- 单位名称:XXX有限公司
- 许可证编号:(广媒)字第XXX号
- 年度制作节目数量:12部
- 发行平台:爱奇艺、优酷、央视
- 营业收入:580万元
- 是否受到行政处罚:否
- 联系人:张三,电话:138xxxx8888
建议
- 提前准备:1月初就开始整理材料,避免3月系统拥堵
- 咨询属地广电局:各省要求略有差异,建议提前电话确认
- 保存截图:提交成功后截图保存,防止系统问题导致未记录
如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份、持哪种许可证(制作/播出/网络视听),我可以给你更具体的入口和模板。

微信号:15321396264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