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是中国大陆地区对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进行的一项年度合规审查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负责实施,年检的目的是确保持证机构持续符合法定条件,规范节目制作经营行为。
✅ 一、年检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所有机构,包括:
- 民营影视公司
- 制作机构
- 传媒公司
- 国有企业下属影视单位等
✅ 二、年检时间(以近年为例)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为集中年检期(具体时间以当年通知为准)
- 逾期未完成年检的,可能被列入异常名录或吊销许可证
✅ 三、年检流程(简化版)
| 步骤 | 说明 | |
|---|---|---|
| ① 登录系统 |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www.nrta.gov.cn |
使用单位账号 |
| ② 填写年报 | 填写《年度工作报告书》 | 包括制作业绩、人员变动、财务情况等 |
| ③ 上传材料 | 上传营业执照、许可证扫描件、财务报表、节目制作业绩清单等 | 需加盖公章 |
| ④ 提交审核 | 提交至属地省级广电局 | 北京机构提交至北京市广电局 |
| ⑤ 等待结果 | 审核通过后,系统显示“年检合格” | 不通过需整改或补材料 |
✅ 四、常见问题提醒
| 问题 | 后果 |
|---|---|
| 未按时年检 | 列入异常名录,影响后续项目备案、拍摄许可 |
| 无实际经营 | 可能被认定为“空壳公司”,吊销许可证 |
| 材料造假 | 被通报批评,三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 许可证过期 | 需先续证,再年检(不能反向操作) |
✅ 五、年检所需材料清单(通用)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副本扫描件
- 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 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 节目制作业绩清单(含项目名称、备案号、播出平台)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主要管理人员名单及社保记录(部分地区要求)
- 年度工作总结报告(自拟,盖公章)
✅ 六、特别提示(2025年更新)
- 2025年起,部分省份试点“自动年检”,即系统比对工商、税务、节目备案数据,无需手动提交,但需确认信息无误。
- 北京、上海、浙江等地已接入“电子证照库”,可免上传部分材料。
✅ 七、建议
- 提前准备:1月起即可登录系统填写,避免3月扎堆。
- 核对节目备案:确保所有制作项目已在“重点网络影视剧信息备案系统”备案。
- 如有变更(法人、地址、股东等),先变更许可证,再年检。
📞 如你需要:
- 年检模板(Word版)
- 节目业绩清单模板(Excel)
- 某省年检入口链接(如北京、上海、广东)
请告诉我你所在的省份,我可以给你具体入口+模板+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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