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年报工作,这是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及其地方广电行政部门)对持证机构进行年度监管的重要环节,目的是核查机构是否持续符合许可条件、是否存在违规经营等情况。
✅ 一、年报对象
凡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等),均需按时提交年报。
✅ 二、年报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部分地区可能略有差异,以当地广电局通知为准)。
- 未按时年报,可能被列入异常名录,甚至吊销许可证。
✅ 三、年报内容(系统填报)
主要通过“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https://www.nrta.gov.cn)在线填报,内容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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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模块 | 内容示例 |
|---|---|
| 基本信息 | 机构名称、地址、法人、联系方式等 |
| 人员情况 | 持证从业人员数量、编导、摄像、制作等 |
| 节目制作情况 | 年度制作节目数量、类型、时长、发行情况 |
| 经营情况 | 营业收入、利润、是否亏损、是否有外资 |
| 合规情况 | 是否存在被处罚、是否被投诉、是否违规发行 |
✅ 四、年报流程(简化版)
-
登录系统: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 选择“年报” → 登录法人账号(需注册并实名认证) -
填写年报:
按模块逐项填写,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如财务报表、节目样片、人员名单等) -
提交审核:
提交后由属地广电局审核(省级或市级) -
结果查询:
审核通过后,系统状态显示“已年报”;若被退回,需限期补正
⚠️ 五、未年报后果
- 列入异常名录,影响后续许可证续期
- 连续两年未年报,可能被吊销许可证
- 影响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申报、融资等
✅ 六、建议
- 提前准备:1月起即可填报,建议2月底前完成,避免3月系统拥堵
- 数据真实:虚假填报一经查实,可能被行政处罚
- 保存截图:填报完成后建议截图保存“已年报”状态页,作为凭证
📌 七、地方差异提示
部分省份(如北京、上海、广东)有本地年报系统或补充材料要求,建议:
- 登录属地广电局官网查看通知
- 或拨打当地广电局电话确认(如北京市广电局:010-86092000)
✅ 八、常见问题答疑
| 问题 | 回答 |
|---|---|
| 许可证刚办下来,也要年报吗? | 当年新办无需年报,次年才开始 |
| 没有制作节目,怎么填? | 填“0”,并说明原因(如转型、暂停业务) |
| 系统打不开怎么办? | 换浏览器(推荐IE11或Edge兼容模式),或联系技术支持 |
📞 九、技术支持
- 国家广电总局技术服务热线:010-86092000
- 系统技术支持邮箱:zwfw@nrta.gov.cn
如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市的,我可以帮你查一下当地年报入口或是否有补充要求。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