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年度审核申报指引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是中国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实行的一项年度监督管理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NRTA)及其地方广电行政部门负责,以下是2025年年审的核心要点和操作流程,适用于《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俗称“广电证”)持证机构:


✅ 一、年审时间(2025年)

  • 全国集中年审期2025年1月1日—3月31日
    (部分省份可能提前或延后,需以当地广电局通知为准)

✅ 二、年审对象

  • 凡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均需参加年审。
  • 2025年新领证机构无需参加当年年审。

✅ 三、年审方式(线上为主)

  1. 登录系统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系统”
    (需用法人账号登录,首次需注册)

  2.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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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机构基本信息(法人、地址、联系方式等)
    • 2024年度经营情况(节目制作量、营收、人员、设备、合作平台等)
    • 节目制作业绩(需提供作品名称、备案号、播出平台等)
    • 无违法违规承诺书(需法人签字盖章)
  3. 上传材料(PDF/JPG格式):

    • 营业执照副本
    • 许可证原件扫描件(正副本)
    • 2024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 节目制作业绩证明材料(如播出协议、备案截图、片头片尾截图等)
    • 其他当地要求的材料(如社保证明、办公场地证明等)

✅ 四、年审结果

  • 合格:系统自动生成“年审合格”标识,许可证继续有效。
  • 不合格:限期整改(30天内),整改后仍不合格→许可证注销
  • 未参加年审:视为自动放弃,许可证将被公告注销

⚠️ 五、注意事项(2025年新规)

  1. “僵尸公司”清理
    连续2年无实际经营(无节目备案、无营收、无人员社保)的机构,直接注销许可证

  2. 节目备案挂钩
    2024年无节目备案(重点网络影视剧备案号、电视剧备案公示等)的机构,需提交书面说明,否则可能列为“异常经营”。

  3. 地方抽查
    北京、上海、浙江、广东等地将实地抽查20%机构,重点核查空壳公司虚假业绩


✅ 六、年审通过后

  • 无需换证,但需在2025年4月30日前在系统下载“年审合格电子凭证”,部分招投标/平台合作需出示。

📌 建议操作步骤(2025年)

  1. 1月15日前:登录系统,核对机构信息,补全业绩材料。
  2. 2月15日前:完成填报并提交,关注系统反馈。
  3. 3月31日前:整改(如被退回),确保通过。
  4. 4月:下载合格凭证,存档备查。

📞 咨询渠道

  • 国家广电总局官网https://www.nrta.gov.cn
  • 地方广电局:如“北京市广电局政务服务中心”公众号,各地有专线电话。

如你是MCN、短剧公司、影视工作室,建议提前整理:

  • 2024年上线的短剧备案号(如“网络剧片发行许可证”编号)
  • 与平台(抖音、快手、芒果、优酷等)的合作证明

需要我帮你检查材料清单或模拟填报?可以发我你公司类型和去年作品,我帮你预核。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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