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是中国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实施的一项年度监督管理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负责,以下是关于年检的核心要点,适用于《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即“广电证”):
✅ 一、年检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等),无论是否开展实际业务,均需参加年检。
✅ 二、年检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部分省份可能略有差异,以当地广电局通知为准)。
- 逾期视为未参加年检,可能被列入异常名录或吊销许可证。
✅ 三、年检流程(以国家广电总局或省级系统为准)
| 步骤 | 说明 | |
|---|---|---|
| ① 登录系统 |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或省级广电局系统 | https://zwfw.nrta.gov.cn |
| ② 填写年报 | 提交《年度工作报告》 | 包括:机构基本情况、人员变动、节目制作情况、财务情况、有无违规等 |
| ③ 上传材料 | 上传营业执照、许可证扫描件、财务报表、节目样本等 | 各地要求略有不同 |
| ④ 初审 | 由注册地市级或省级广电局初审 | 可能要求补充材料 |
| ⑤ 终审 | 省级广电局或总局终审 | 通过后系统显示“年检合格” |
| ⑥ 公示 | 年检结果在官网公示 | 不合格机构将被通报或整改 |
✅ 四、年检不合格常见原因
- 未按时提交材料
- 提供虚假数据
- 无实际经营(空壳公司)
- 存在违规制作、传播节目行为
- 许可证已过期未续办
✅ 五、未参加年检的后果
- 列入异常名录
- 许可证被吊销
- 三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影响公司法人、股东其他影视项目申报
✅ 六、建议
- 提前准备:1月起就开始准备材料,避免3月系统拥堵。
- 如实填报:尤其是“节目制作数量”“实际收入”等,避免虚报。
- 咨询当地广电局:各省细则略有不同,建议提前电话或窗口咨询。
📌 附件:常用材料清单(参考)
| 材料名称 | 是否必须 | 备注 |
|---|---|---|
| 年度工作报告 | 系统填写后导出盖章 | |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加盖公章 | |
| 许可证正副本扫描件 | 清晰彩色扫描 | |
| 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 一般要求上一年度 | |
| 节目制作样本(如栏目、短剧) | 部分省份要求上传 | |
| 人员社保缴纳证明 | 有些地区要求提供制作人员社保记录 |
如果你能告诉我你是哪个省份的机构,我可以帮你查具体年检入口和当地广电局联系方式。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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