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是中国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实施的一项年度监督管理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负责,以下是年审的核心要点,适用于《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即“制作许可证”)的年审:
✅ 一、年审对象
凡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均需参加年度审核。
✅ 二、年审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全国统一时间段)
- 逾期视为未参加年审,可能面临许可证作废或列入异常名录
✅ 三、年审流程(以北京为例,各地略有差异)
| 步骤 | 说明 | |
|---|---|---|
| 1 | 登录系统 |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或省级广电局官网 |
| 2 | 填报年审表 | 填写《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审表》 |
| 3 | 上传材料 | 包括:营业执照、许可证扫描件、年度业务开展情况、财务报表、节目制作业绩等 |
| 4 | 初审 | 由注册地区级文旅局或广电局初审 |
| 5 | 终审 | 省级广电局终审并盖章 |
| 6 | 结果公示 | 年审合格名单将在省级广电局官网公示 |
✅ 四、年审重点审查内容
| 项目 | 要求 |
|---|---|
| 许可证有效性 | 是否在有效期内 |
| 业务开展情况 | 是否有实际制作业务(如未开展业务,需说明原因) |
| 节目备案 | 是否按规定对制作的节目进行备案(如网络剧、动画片等) |
| 无违法违规记录 | 是否被投诉、处罚或列入黑名单 |
| 财务情况 | 是否正常经营(空壳公司可能被注销许可证) |
⚠️ 五、年审不合格/未参审后果
- 许可证作废(需重新申请)
- 列入异常名录(影响招投标、融资、合作)
- 三年内不得重新申请(严重违规)
✅ 六、年审材料清单(通用)
- 年审表(系统生成)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 许可证正副本扫描件
- 年度工作总结(含节目制作清单、合作平台、播出情况)
- 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 节目备案回执(如有)
- 其他证明材料(如获奖、备案号截图等)
✅ 七、特别提醒
- 空壳公司(无实际业务、无人员、无作品)极易被注销许可证
- 节目未备案(如网络微短剧、动画片)会被重点核查
- 建议提前准备材料,避免3月系统拥堵
✅ 八、年审入口(国家平台)
- 国家广电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www.nrta.gov.cn
→ 选择“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审” → 登录法人账号 → 填报
📌 示例:北京年审通知(2025年度)
北京市广电局已于2025年1月1日发布年审通知,要求所有机构于3月31日前完成线上填报,并提交纸质材料至注册区文旅局。

微信号:15321396264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 如需代办或模板
我可以提供:
- 年审表填写模板(Word)
- 年度工作总结范文
- 节目制作清单模板
- 各区文旅局联系方式(北京/上海/广州等)
如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市、是否实际开展业务、是否有节目备案,我可以给你一份定制化年审材料包。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